日前,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國家發改委、國家住建部、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共同發布了通知,出臺了《中央和國家機關節約型辦公區評價導則(試行)》 。
通知指出,建設節約型辦公區是公共機構節能的重要內容,是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降低行政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務院《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國發〔2013〕30號)有關要求,“十二五”時期,各級機關和教科文衛系統要創建200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要以節約型辦公區建設為主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充分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2014年至2015年為《導則》的試用期。2014年上半年,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照《導則》開展自查自評工作,查找問題和不足;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要根據自評情況,完善節能管理制度,組織實施節能改造。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將分步驟、有重點地積極推進節約型辦公區建設試點,對各部門、各單位自評自建情況進行核查,擇優推薦參加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
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將節約型辦公區建設作為黨政機關帶頭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工作的長效機制。要完善節能規章制度,強化運行管理和目標進度考核,開展能耗定額管理、能源審計和能效公示,建立健全辦公區能源資源管理體系。要圍繞節能、節水、節材、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結合辦公區用能實際,查找短板,挖掘潛力,積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加快實施辦公區節能綜合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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