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體制機制創新,把握好補齊短板的發力點,找準短板,精準發力,科學施策,均衡發展。
切實落實“河長制”。進一步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動態監管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河長履職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各級河長“治、管、護”職責。健全“河長制”工作考核辦法,將各級河長的履職情況作為干部考核評價的依據,加大全省“五水共治”考核中河長制落實情況的權重。進一步規范河長牌設置,有序推進河長制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宣傳培訓,促進“河長制”工作規范高效。
深入推進區域流域治水。認真實施《關于加強跨行政區域聯合治水的指導意見》,加快建立健全跨區域“五水共治”聯動協作機制,開展全流域互查互學,在全省范圍內建立以邊界屬地政府為主的上下游治水協調機制,著力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協同共治的格局。加快完善水環境監測監管體系,重點建設跨行政區域斷面、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在線監測。
建立健全基層治水網絡。加快基層治水網絡建設,逐步建立以鄉鎮(街道)為責任單位,以各行政村(社區)為責任單元,以自然村、居民區、企事業單位、河道溪流、山塘水庫為責任網格的基層治水組織體系。加密設置進出水質斷面,推行水質監測公示,強化群眾監督,落實村級治水責任。將治水情況與村級組織評優評先、經費獎補、村干部報酬考核等相掛鉤,健全基層治水的動力機制和工作機制。
推進市場驅動機制建設。加快構建政府、市場、公眾多元化“五水共治”市場化投資體系,大力探索BOT、PPP運行模式,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更多地參與“五水共治”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加快推行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以及河道淤泥處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長效運維。
加強政策標準研究。進一步健全“清三河”、水源地管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河湖清淤長效管理、截污管網定期巡查等政策機制。繼續推進治水政策機制創新聯系點試點工作。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開展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創建。加快推進區域或者行業有關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用水定額、企業節水標準、農牧漁生產排放標準、防洪排澇設施建設標準等標準和規范研究,建立完善“五水共治”標準體系,以標準規范推進治水。
加強科技產業支撐。繼續加大治水關鍵技術、共性技術、適宜技術的研發、攻關,進一步加強對基層治水技術的需求對接和培訓指導,強化精準服務,更好地發揮科技支撐“五水共治”作用。大力發展環保產業,積極推進環保先進適用技術市場化應用和成果轉化,以環保裝備產業化、環保產業示范園區創建、環境污染防治和環保服務業培育等重點工程為抓手,鼓勵和扶持環保產業發展。
加強督查執法。繼續加強省委、省政府30個督查組的督查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充分發揮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公眾信訪監督和媒體輿論監督作用,形成推動工作的強大監管力量。加強環保與公檢法聯動,對環境違法實行“零容忍”;繼續組織開展“五水共治+環境保護”專項督查行動,使督查執法工作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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