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信息公開的公眾參與程度對整個環保工作的推進有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關于開展新生產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見稿)》近日發布,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機動車生產、進口企業應當以隨車清單的形式公開機動車主要環保信息。初衷可貴,落實才是王道。
遏制車輛排放標準造假 環保信息公開再出發
近日媒體報道,按照環保部發布的《關于開展新生產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生產企業要在網站公開車型或機型的相關環保信息,并同步上傳至環境保護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平臺,供政府有關部門、公眾和企業查詢使用。這些環保信息包括排放檢驗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等。自2017年1月1日起,機動車生產、進口企業應當以隨車清單的形式公開機動車主要環保信息。
對這一規定的解讀,業界認為最重要的作用是,將有效遏制此前一些企業出現的車輛排放標準造假問題,公眾能從隨車清單更直接了解所要購買車輛的環保信息,避免“被忽悠”。
但規定總是充滿美好愿望,具體落實才是最終目的。落實需要更細化的措施來保證實施,比如如果不公布,公眾如何舉報這些生產企業?對經銷商又如何處理?如果發現公布的環保信息跟自己購買的車輛信息不符合,公眾如何處理?哪些部門來具體負責這些事務?對公眾的訴求,有關部門的處理流程如何?對處理期限有何規定?對不公布環保信息的生產企業,具體處罰條例如何?流程如何?等等這些都需要一系列更具體的細規進一步完善。
根據環保部數據,我國已連續七年成為世界機動車產銷第一大國,去年全國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初步核算超過4532萬噸。尤其是只占比一成多的國Ⅱ及國Ⅱ標準以下汽車,排放量超過汽車排放總量的六成。上述規定的發布是為了抑制機動車污染排放,初衷可貴,不過后續做法更重要,各個執行環節都需要明確的規定加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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