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環境署(EEA)近日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歐盟(EU)28個成員國中,有10個國家去年的大氣污染物質排放量,未能達到歐洲委員會特定的大氣污染物質排放上限目標。
歐洲委員會的排放量上限指令(NECD),對每個成員國的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非甲烷揮發性有機化合物(NMVOC)、氨(NH3)的排放量等,規定了排放上限目標。
去年,歐盟所有成員國都完成了SO2的排放目標。但是,有10個成員國至少有1種以上的物質排放量超標。此外,德國除SO2以外還有3種物質的排放未能守住上限。如果從歐盟成員國總體看,所有污染物質的排放量均在上限以下。
按國別統計,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德國、愛爾蘭、盧森堡6個成員國的NOx排放量,丹麥、德國、愛爾蘭、盧森堡4個成員國的NMVOC排放量,奧地利、丹麥、芬蘭、荷蘭、德國、西班牙6個成員國的NH3排放量均超過上限。
此外,NOx主要由汽車排放。其中,二氧化氮(NO2)排放是引起呼吸系統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的誘因。NH3的排放源主要是農業領域所使用的化學肥料和動物性肥料,而且還是大氣中顆粒物質的主要成因,日益受到社會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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