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綠色制造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和《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對清潔生產工作提出的相關要求,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污染防治水平,廣東省經信委會同省環保廳聯合印發《廣東省關于全面推進綠色清潔生產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統籌推進全省綠色清潔生產工作。
《意見》著重從建立清潔生產工作統一協調機制,創新審核驗收方法,建立差異化獎懲機制和完善工作保障機制等方面進行了突破。根據《意見》,廣東省對自愿性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實施統一管理,創新清潔生產推進模式,簡化清潔生產審核流程,形成了廣東省經信委和環保廳牽頭、多部門配合的綠色清潔生產推行模式。“十三五”期間廣東省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預計將超過10000家次,可實現節能量400萬噸標煤,節水2億噸,減排二氧化碳1000萬噸,削減COD產生量10萬噸、二氧化硫產生量10萬噸、氨氮產生量0.6萬噸、氮氧化物產生量8萬噸。
附件:廣東省關于全面推進綠色清潔生產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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