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2日起,第一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赴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省(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開始,到今天已經過去了20多天。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所到之處無不刮起超強環保風暴。據8省(區)陸續公開的信息顯示,截至目前,8省(區)所查處的違法企業以及問責的責任人均以數百計。
據《法制日報》記者了解,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江蘇組已分8批向江蘇省交辦522件環境信訪問題。目前江蘇省已辦結219件,對110家企業責令整改,關停取締違法企業46家,立案處罰162家,行政約談65起,問責27人。
其中,南京市共接受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環境信訪問題185件,已辦結91件,立案處罰46件,查封扣押4件,關停取締3件,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40件;蘇州市立案處罰139起,立案偵查11起,刑事拘留5人,約談10人,問責11人;中央環保督察組向無錫市交辦各類環境信訪問題86件,已辦結58件,其中,立案處罰42家,關停取締17起,立案偵查3起,約談相關責任人21人,責任追究20人。
7月14日,中央環境保護第四督察組進駐江西,目前,已向江西省交辦19批、534件群眾舉報環境信訪件,已辦結358件。
據江西省透露,從群眾信訪件反映環境問題類型來看,反映工業廢氣污染的占35%,反映工業廢水污染的占16%,反映破壞生態的占11%。在已辦結的環境問題中,情況屬實127件,基本屬實152件,不屬實79件。對于查實的問題,已責令整改企業262家,立案處罰64家,立案偵查17件,約談64人,罰款總金額達到1266.79萬元,刑事拘留1人,給予行政拘留處罰17人。
對于查處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江西省實施了嚴厲問責,目前共對78名責任人員進行問責,包括黨紀處分16人、政紀處分11人、免職7人、誡勉談話43人、通報批評1人。其中,宜春市問責43人,九江市問責12人,南昌市問責9人。
內蒙古自治區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群眾舉報,依法依規約談81人,問責104人,立案偵查16件,行政拘留19人,刑事拘留21人,立案處罰52件,罰款883萬元。
河南省已查處企業328家,實施黨紀處分95人,政紀處分121人,約談41人,誡勉談話154人,通報批評38人。
7月29日,河南省夏邑縣收到《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材料交辦單》后立即展開查處行動。夏邑縣工信局副局長劉道坤、夏邑縣產業集聚區規劃中心主任(現在工信局工作)尹小勇、夏邑縣環保局黨組成員盧勇等12名政府官員及相關負責人被處分。
此外,河南省南陽市已辦結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問題43件,34名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領導干部被黨政績處分,2人被行政拘留,責令整改企業16家,關停取締企業13家,立案處罰企業4家。
截至7月31日,寧夏自治區累計辦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問題224件,其中,責令立即整改47件,限期整改52件,停產整改25件,立案處罰27件,關停取締企業6家,立案偵查2件,刑事拘留2人,約談53人,問責29人。
黑龍江省已依法依紀對群眾舉報屬實環境違法案件9起進行查處,37人被問責。
截至8月1日,中央環保督察廣西組共向廣西交辦16批、879件群眾舉報環境問題,現已辦結519件。主要涉及廢氣、廢水和噪聲污染。其中,責令立即改正288件,限期整改192件,停產整改115件,立案處罰61件,查封扣押3件,關停取締31件,立案偵查3件,約談企業27個,罰款總金額360萬元,刑拘1人。
同時,廣西自治區已對112名責任人員實施問責。其中包括,誡勉談話29人,警示約談12人,行政警告37人,通報批評2人,行政記過17人,行政記大過8人,行政降級2人,降低崗位等級3人,辭退1人,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1人。
對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485件群眾舉報及投訴,云南省已辦結243件。其中,責令立即改正62家、限期整改63家、立案查處39家、立案偵查2家、限產停產4家、關停取締15家、約談181人。
此外,云南省對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案件查辦不力、不認真履職盡責等問題進行執紀問責,采用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調整工作崗位、停職檢查等方式,對64名責任人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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