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節約、清潔、安全”的能源戰略方針,推動煤電節能減排升級改造目標任務和政策落到實處,8月5日,新疆能源監管辦印發《關于開展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標志著2016年新疆區域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專項監管工作正式啟動。
按照通知安排,2016年新疆區域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專項監管工作以企業自查、召開座談會和現場檢查三種方式開展。對納入自治區、生產建設兵團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計劃的燃煤電廠,重點監管企業制定及落實燃煤電廠節能減排升級改造計劃和年度改造方案情況;機組改造后節能、減排情況;機組改造完成后除塵、脫硫、脫銷等環保設施運行情況,CEMS聯網及運行情況;調度優化、優先發電、環保電價等改造配套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對未納入自治區、生產建設兵團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計劃的燃煤電廠,將重點針對環保設施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淘汰落后產能情況開展監管。
此次專項監管工作分為部署啟動、企業自查、現場檢查、總結提高四個階段開展,計劃于2016年12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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