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山西省出臺《山西省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意見》,以此提高供給效率,增強供給側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促進電力消納,推動供需矛盾的解決,為經濟社會發展增添新動力。
意見提出,大力推進我省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堅持市場導向、創新引領、綠色安全、科學監管,調整優化電源電網結構,創新供用電模式,強化企業管理,降低供電成本,提升供電服務能力和水平,實現電力供給安全、可靠、高效、清潔、廉價、便捷。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帶動電力需求側改革,培育拓展用電市場,促進電力消納,推動電力工業持續健康發展。
意見明確,要優化電力產業結構,首先要科學確定發展目標:“十三五”規劃初步確定,到2020年全省電力總裝機容量預計將達到13000萬千瓦;其次要優化煤電項目布局,加快晉北、晉中、晉東三大國家級千萬千瓦級現代化大型煤電外送基地建設,科學合理布局大容量、高參數、超臨界、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還要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淘汰落后產能,加快晉電外送通道建設。
創新電力供用市場化模式,要構建電力市場化體系,以國家綜合能源基地和轉型綜改試驗區建設為載體,著力推進電價改革,完善市場化交易機制,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要搭建電力交易平臺,將電網企業承擔的交易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此外,在完善價格和結算機制、擴大電力直接交易、多途徑培育售電主體等方面也提出具體要求。
培育拓展用電市場,意見要求首先要擴大外送電范圍,建立協商機制,加強與受電省市的溝通協作,簽訂政府間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推動跨省區電力交易,發揮山西電力交易平臺功能,科學合理確定山西電網輸電費,更大程度地參與全國電力交易;還要大力推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推進城鄉采暖“煤改電”等工作。
促進電力產業技術進步與合作交流,要推進關鍵技術創新,比如以低熱值煤清潔燃燒發電為重點,實施一批以煤炭清潔高效燃燒、脫硫脫硝、粉煤灰綜合利用等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實施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燃煤機組節能改造。
加強電力企業改革,重點要深化企業內部改革,逐步建立市場化用人制度,創新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才結構,嚴格績效管理;強化企業管理,就要以市場為導向,從基建、生產、經營等環節全面提質增效,切實增強綜合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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