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耕地退化,這已經是全國性的問題。
土壤修復,農民力有不足。怎么辦?國家給補助!畝均財政資金投入可達1500元!
日前,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發布《關于土地治理項目計劃編報事宜的通知》(國農辦[2016]49號),對2017年及以后的土地治理項目進行了通告。其中,可能跟大部分農民有關的,就是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按照慣例,咱們把關于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的干貨撈一撈,符合條件的要趕快去申報了!
一、扶持對象
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組織、涉農企業。
二、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須經當地有關職能部門認定或登記;涉農企業和農民合作組織,須在有關職能部門注冊登記,財務狀況良好,具有一定經營規模、可持續經營能力和自籌資金能力,沒有不良誠信記錄。
項目所在地要求耕地資源豐富,開發潛力較大;水源有保證,灌排骨干工程建設條件基本具備,農業灌溉以利用地表水為主;區域產業發展規劃明確,有一定的產業發展基礎。
原則上,申報的高標準農田,平原地區不低于5000畝,丘陵山區不低于2000畝。單個項目面積達不到上述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或同一灌區范圍內選擇面積相對較大的若干地塊作為一個項目區,但應避免地塊過于分散。
在以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為主的前提下,可適當將生產經營所必需的配套設施,如良種育苗、倉庫曬場、農機具及配套庫房、糧食晾曬烘干設備等納入建設內容,并確保不與其他渠道財政資金重復安排。
三、投入標準
以省份為單位加權平均計算,畝均財政資金投入不超過1500元。
北京、天津、上海、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浙江、福建、海南、西藏等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提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以兵團(總局)加權平均,畝均財政資金投入不超過1100元。
四、自籌資金
農民合作組織、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申報承建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自籌資金不得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20%;涉農企業申報承建的,自籌資金不得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總額。
五、立項程序
本次文件中沒有介紹立項程序,按照往年的辦法,程序大致如下:
項目鄉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立項申請報告→縣(區)農發辦編制項目建議書→市辦考察、批復→縣辦納入項目庫、組織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省辦對可研報告評審、批復→省辦下達計劃編報指標→縣、市上報計劃→省辦批復并報國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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