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經信委印發 《關于開展電力需求響應市場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將逐步形成占最大用電負荷3%左右的需求側機動調峰能力,具備相關條件的儲能設施和非工業用戶可參與電力需求響應。
《通知》明確將積極穩妥開展需求響應試點。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科學預測年度電力供需缺口,每年3月15日前提出年度需求響應方案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審核批復。每年5月中上旬,山東電力交易中心按照年度響應方案確定的響應量的150%作為響應需求(50%作為響應儲備),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向市場主體掛牌,進入試點名單的電力用戶或售電公司進行競價交易。交易需申報響應量和補償價格,其中補償價格為每響應1千瓦負荷需要的補償費用,最高暫定不超過30元。
《通知》鼓勵具備一定條件的電力用戶和售電公司參與需求響應市場試點。其中,工業用戶應屬于當年度市場交易用戶,在電力交易平臺完成注冊,用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儲能設施和非工業用戶中央空調應具備單獨控制條件。電力用戶響應能力不得影響企業正常生產,單個工業用戶的約定響應能力一般為該企業最高用電負荷的5%~20%,原則上不低于50千瓦,非工業用戶的約定響應能力原則上不低于20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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