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公布了《關于進一步降低成本減輕負擔促進實體經濟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合理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繼續開展電力市場化交易,推進建立有利于促進公平競爭的市場交易制度。2018年5月1日起,利用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電網企業留抵退稅一次性退返騰出的電價空間,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1.6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