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發布的《全國城市區域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顯示,近年來,全國城市區域集約用地水平逐年提高,建設用地總規模的增幅保持較低水平,城鄉用地內部結構持續優化,建設用地投入產出效益持續提升,經濟增長的用地消耗不斷下降,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的趨勢初步扭轉。
所謂節約集約用地,其實質包含三層含義,一是節約用地,即各項建設都要盡量節省用地,想方設法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約用地,每宗建設用地必須提高投入產出的強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約化程度;三是通過整合、置換和儲備,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數量和節奏,改善建設用地結構、布局,挖掘用地潛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一直以來,隨著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土地作為發展過程中必備的基礎要素,在持續發揮支撐作用的同時,并未得到應有的重視和保護。在工業化加速發展帶動城鎮化起步并實現趕超式發展的過程中,各方對土地資源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然而,長期存在的建設用地粗放利用模式在不斷侵蝕珍貴的土地資源。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節約集約用地的政策要求才逐漸被確立并獲實施。
而成績的取得也足以證明各方在貫徹落實節約集約用地政策上的努力。《通報》分析,近年來,全國城市區域建設用地總規模的增幅保持較低水平,城鄉用地內部結構持續優化;建設用地投入產出效益持續提升,經濟增長的用地消耗不斷下降;不同城市區域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指數分化較為顯著。
與此同時,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的趨勢初步扭轉,但不同區域仍存在較大差異。2016年度與2015年相比,東部地區、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呈現上升趨勢,中部地區略降。
顧名思義,在以往的城鎮化過程中,由于人口流動帶來的大規模需求的確催生了我國早期城鎮化出現攤大餅式的發展模式,由此帶來的后果是大城市病與人口聚集背景下共同導致的諸多城市病,如交通擁堵、停車難等,此外,受到人口居住需求影響,也加速了城市土地供應,客觀上推動了城鎮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但不可否認的是,隨著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用地要求的貫徹以及房地產市場調控,加之政策導向更加偏向于群眾獲得感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宏觀要求,客觀上也需要我國人口城鎮化趨勢的提速。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城鎮化步伐加快,我國部分城鎮規模過度擴張,致使土地資源利用浪費現象十分突出,解決早已刻不容緩。特別是在堅持新一輪城鎮化建設方向的同時,節約集約用地更加需要被重新擺在極為重要的位置。至少,這對解決城鎮擴張需求以及土地利用的粗放模式上大有裨益。
隨著國家新一輪城鎮化建設將以新型城鎮化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載體要求的明確,城鎮化由“量”向“質”的轉變,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能否盡快將節約集約用地模式予以貫徹和落實。畢竟,節約集約用地不僅關系我國土地的綜合合理利用,也事關我國能否在現有13億人口規模和有限土地資源的現實條件下,實現新型城鎮化建設要求,并通過新型城鎮化力促城市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增添必要砝碼。
當然,兌現這樣的目標仍需要繼續堅定不移地貫徹節約集約用地要求,不斷促成城鎮的高質量發展。就下一步工作重點,《通報》指出,各地要堅決貫徹“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修復為主”的總體要求,堅持把節約集約利用資源作為自然資源管理的核心任務之一,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促進實現高質量發展。一是以評價工作為基礎,全面持續推進節約集約用地,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合理開發與節約集約利用綜合評價體系。二是實施差別化政策引導,促進城鄉高質量發展,促進人地和諧發展。三是探索建立城市節地評價動態更新長效工作機制,做好宣傳引導,擴大社會影響。四是積極探索節地評價成果共享應用和政策轉化,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解下達、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等相關工作中明確評價成果應用要求,切實發揮評價成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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