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推進電力交易機構規范化建設的通知》指出,許多省級電力交易中心為電網企業全資子公司,尚未實現電力交易機構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并要求推進電力交易機構股份制改造,充分發揮市場管理委員會作用,進一步規范電力交易機構運行。
目前,全國只有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和山西、湖北、重慶、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等8省(區、市)電力交易中心為股份制公司,其他電力交易中心仍為電網企業全資子公司,尚未實現電力交易機構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通知》要求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和各省(區、市)要按照多元制衡的原則,對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和各省(區、市)電力交易中心進行股份制改造,為市場主體搭建公開透明、功能完善的電力交易平臺。電力交易機構應體現多方代表性,股東應來自各類交易主體,非電網企業資本股比應不低于20%,鼓勵按照非電網企業資本占股50%左右完善股權結構。
《通知》同時強調充分發揮市場管理委員會的作用。市場管理委員會由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等組成。尚未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的電力交易機構,要盡快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已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的電力交易機構,要進一步規范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人選、成員組成、功能定位、議事規則等相關工作機制,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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