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 | 09-26 |
即將召開的G20杭州峰會上,綠色金融首次被納入議程,成為助推全球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議題。中國的綠色金融發展取得了哪些成效,將給世界帶來哪些有益經驗?記者3日為此采訪了權威專家和業內人士。 “推進生態文明發展,建設美麗中國,金融是非常重要的支撐點,涉及其中最關鍵的資金問題!敝袊y監會政策研究局巡視員葉燕斐直言,發展綠色金融就是要動員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同時更有效地…… |
綠色金融首次列入G20峰會議題 支持全球發展綠色經濟 | 09-26 |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9月1日在此間表示,今年G20首次討論綠色金融議題,成立了綠色金融研究小組。分析人士稱,這一重大創新凝聚中國智慧,將支持全球加快發展綠色低碳經濟。 易綱在當天G20新聞中心舉行的發布會上透露,目前已經形成了《G20綠色金融綜合報告》,明確了綠色金融的定義、目的和范圍,以及面臨的挑戰,并為各國發展綠色金融獻計獻策,支持全球經濟向綠色低碳轉型。 “綠色金融…… |
國家核定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1.15元 | 09-26 |
國家發改委9月1日稱,近日出臺太陽能熱發電價格政策,核定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1.15元,并明確該電價僅適用于國家能源局2016年組織實施的示范項目。 根據《關于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鼓勵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對太陽能熱發電企業采取稅費減免、財政補貼、綠色信貸、土地優惠等措施,多措并舉支持太陽能熱發電產業發展。 發改委稱,制定全國統一的太陽能熱發電標桿…… |
中國綠色金融體系雛形初現 | 09-26 |
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七部委近日聯合發布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共九個方面35條內容。這個文件體現了一系列重要創新,勾勒出了未來中國綠色金融體系的基本框架。本文對《意見》中的部分亮點進行簡要解讀。 首次給出綠色金融“官方”定義,成為支持我國綠色投資強有力的政策信號 從當前情況看,要實現我國治理環境污染的目標和在2030年或之前碳排…… |
2016第七屆中國(深圳)國際節能減排產業博覽會盛大開幕 | 09-26 |
8月31日,2016第七屆中國(深圳)國際節能減排產業博覽會(以下簡稱節博會)在深圳國際會展中心盛大開 本屆節博會由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深圳市住房與建設局聯合主辦。參加開幕式的領導有:教育部學校規劃建設發展中心主任鄔國強、廣西壯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梁萬山、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馮立光、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長、深圳市機關事務…… |
發改委:今年基本實現省級電網全覆蓋 | 09-26 |
在八月三十一日召開的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工作座談會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署進一步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決定將原定2017年開展的14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提前到今年9月份啟動,基本實現省級電網的全覆蓋。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自2014年10月份在深圳啟動了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以來,輸配電價改革由點及面,逐步擴大,已經覆蓋了18個省級電網和1個區域電網,對于促…… |
節能減排博覽會 8月31日在深圳開幕 | 09-26 |
2016中國(深圳)節能減排博覽會8月31日在會展中心開幕,除設有節能技術、設備和成果示范展區,展會期間還將舉行多場專業論壇、主題評選、對接洽談會,致力于推動節能減排行業發展,吸引節能環保前沿技術落戶深圳。 本屆展會以“政策、技術、應用”為核心。據承辦方深圳市可持續發展研究會會長李武元介紹,為更好地為海內外展商提供全方位服務,展會特設節能技術與設備展區、節能綜合服務展區、節能減…… |
國家能源局批準7項風電行業標準 12月1日起實行 | 09-14 |
國家能源局今日發布2016年第6號公告。公告稱,國家能源局審查批準了《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建設施工質量驗收規程第8部分:保溫及油漆》等144項行業標準(能源標準(NB)75項和電力標準(DL)69項)。其中風電行業標準7項,8月16日正式批準,12月1日正式開始實行。以下為公告原文及行業標準目錄: 依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管理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草案) | 09-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第三條本法所稱應稅污染物,是指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第四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草案) | 09-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第三條本法所稱應稅污染物,是指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第四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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