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際經驗
(一)德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保護價收購”政策
德國1991年通過《購電法》,明確了風電“強制入網”、“全部收購”、“規定電價”三個原則,規定電力運營商必須無條件以政府制定的保護價,購買利用可再生能源電力,其中既包括商業發電者也包括家庭太陽能發電者輸入電網的多余電力;并有義務以一定價格向用戶提供可再生能源電力,政府根據運營成本的不同對運營商提供金額不等的補助。
(二)美國的可再生能源產業稅收優惠政策
對于可再生能源產業,美國有著較為完備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1978年實施《能源稅收法》,規定了購買太陽能、風能設備所付金額在當年須交納所得稅中的抵扣額度,同時太陽能、風能、地熱等的發電技術投資總額的25%可從當年的聯邦所得稅中抵扣。1992年的《能源政策法》規定風力能源生產稅抵減法案和可再生能源生產補助。今
年奧巴馬可再生能源政策計劃中規定,到2012年美國電量的10%來自于可再生能源,對可再生能源實施五年的產品優惠政策;此外,對于購買可再生能源汽車的消費者,政府給予每年7000美元的稅收抵免。
四、可再生能源產業未來發展方向
(一)技術升級作為重點
未來的能源格局將由資源主導轉向科技主導,設備和技術是決定能源利用狀況的關鍵因素。也就是說,在不久的將來,占有油氣、煤炭等常規石化能源并不意味著占據了能源的制高點。隨著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能源歷史進程的推進,誰掌握了先進的可再生能源設備和技術,誰才能擁有可再生能源領域的話語權。
目前,中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在呈現出的產能快速上漲的局面下,卻隱藏著某些產品生產環節技術含量不高、核心技術依然要依靠國外、低水平重復建設以及制造成本偏高等問題。因此,如何引進國外成熟技術并在消化吸收的同時,加強可再生能源的科技攻關,快速將成果轉化為生產力,是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當務之急。目前,大型風機的生產,以及作為太陽能電池源頭的多晶硅的生產尤為重要。同時,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應避免單一的產能規模擴大化,而應注重整個產業的技術升級;不走粗放型的增長模式,而注重科學的規劃和合理的發展模式。
(二)加快可再生能源電力入網速度
電網建設速度緩慢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力入網難是造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與生產規模形成反差的重要原因。一方面,風電、太陽能大多位于偏遠地區,電網建設相對落后,消耗電網資源比傳統能源要多,增加了電網公司的成本。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風力發電具有不可持續性,可調配性較差,增加了入網的技術難度。以風電為例,2008年我國風電裝機容量就已經突破1200萬千瓦,但僅有800萬千瓦的裝機容量入網發電。目前,風機制造業正在朝著大型化的產業趨勢發展,這對于未來的電網建設是一個挑戰。
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科學、健康發展必須以電力配套設施的合理建設和并網問題的盡快解決為前提。近日,國家電網公司公布了“智能電網”的發展計劃及建設方案,根據該計劃,到2020年,我國可全面建成統一的“堅強智能電網”。智能電網體系的建立可實現電網公司對于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電、輸電、配電和用電體系的優化管理,及可再生能源的跨區平衡。這將使目前可再生能源電力上網難的問題得以緩解,推動可再生能源電力的使用,這也將是未來電網發展的必然趨勢。
(三)科學制定上網價格及價格補貼
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價的確定對能源產業的發展至關重要。中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上網價格機制正在逐步完善的過程中,近日,發改委表示,未來陸上風電的招標定價將改為項目核定價,即根據各地區的資源情況核定價格,一個地區一個基準價格,這樣的定價方式有利于風電市場的良性循環。除風電外,我國其它可再生能源電力的上網電價的定價機制和補貼政策還處于起步階段,仍需進一步完善。
在可再生能源的起步階段,過高的成本往往成為其規模化發展的最大阻力,這時,就需要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補貼政策,綜合考慮電網公司利益、終端用戶承受能力以及長遠的電價體系等,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成本具有一定的競爭力,大規模的應用才能成為現實。為此,我國可借鑒國際有效經驗,權衡各方利益,切實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以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四)加強國際合作
2009年被認為是人類應對氣候變化的關鍵一年。按照2007年在印尼巴厘島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確立的“巴厘島路線圖”, 國際社會將在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就2012年后應對氣候變化達成新協議。目前,新協議的達成面臨著兩方面的障礙,一是有相當一些發達國家不愿意繼續承擔大幅減排的義務;二是發達國家在履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支持方面進展緩慢。從多方利益來看,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和發展可能是談判的最好的利益結合點。就我國而言,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有助于經濟結構的合理改善、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發達國家而言,其對于發展中國家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資金支持和技術轉讓,既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也有利于其自身的經濟轉型以及保持技術上的領先地位;同時,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也是實現全球環境、氣候及經濟發展的多贏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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