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處理,一直都是節能環保領域的一大難題。如果焚燒得當,其實不失為一種合適的處理方法。那么,在現實中,科學的焚燒會帶來哪些問題呢?跟隨小編君的步伐,一起來看看吧~
垃圾焚燒發電落地難居民沒錯,錯在企業和政府
提到生活垃圾焚燒,人們的第一印象并不太好,散發臭氣的垃圾堆,影響健康的二噁英,似乎都與其緊密相關。政府規劃的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也經常引起“鄰避”事件。但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也急劇上升,垃圾圍城現象頻現各地,作為垃圾處理最快速的途徑之一,生活垃圾焚燒在未來或將成為主流。
近日,住建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保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17年底,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活垃圾清潔焚燒標準和評價體系。到2020年底,全國設市城市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總處理能力50%以上,全部達到清潔焚燒標準。未來,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潔焚燒將成為垃圾處理的重要方式,但由于此前人們對垃圾焚燒的印象不佳,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副巡視員周宏春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指出,未來一段時間內,“鄰避”事件在我國仍將存在。
垃圾焚燒發電產業并不樂觀
從1988年深圳清水河垃圾焚燒廠點火運行以來,我國垃圾焚燒處理已有近30年歷史。據統計,2015年底,我國設市城市已建成運行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220座,焚燒處理能力21.9萬噸/日,占總處理能力的三成多。住建部環境衛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總工劉晶昊介紹,2010年以來,我國開始大規模的建設垃圾焚燒廠,累積了經驗,培養了一大批技術人才。
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不僅可以減少垃圾體量,還可以利用其燃燒產生的熱量實現發電。據測算,垃圾中的二次能源如有機可燃物等,所含的熱值高,焚燒2噸垃圾產生的熱量大約相當于1噸煤。但是,生活垃圾焚燒產生的有害物質帶來環境污染是近幾年來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由于對垃圾焚燒宣傳的不到位,居民很難接受垃圾焚燒發電。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發電分會秘書長郭云高表示,目前,我國垃圾焚燒發電產業發展并不樂觀。
例如,垃圾焚燒的過程中產生的有害物質排放成為公眾質疑的對象,尤其是在垃圾焚燒發電廠選址的時候,由于相關知識科普的缺失,周圍的居民都會理所當然的反對,甚至阻撓。周宏春同樣指出,垃圾焚燒,因“鄰避”效應而被推到風口浪尖,面對日益增多的“鄰避”問題,一些城市垃圾焚燒項目陷入“上馬-抗議-下馬”窘境,個別地方甚至出現領導因垃圾焚燒廠的“鄰避”運動被撤職的情形。
但不得不承認,由于此前監管的欠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確實存在問題,也因此導致了公眾的不信任。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總工程師徐海云坦言,目前國內已建成的垃圾焚燒發電廠有兩種不良傾向。有些地方花巨資引入先進技術設備,運行管理水平卻很低,導致環保排放不合格;有些企業“掛羊頭賣狗肉”,打著垃圾焚燒的招牌,搞的卻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小火電”。
網多因素導致“鄰避”事件爆發
目前,垃圾焚燒項目落地最大的障礙是“鄰避”問題。所謂“鄰避”,是指居民或當地單位因擔心建設項目對身體健康、環境質量和資產價值等帶來諸多負面影響,產生厭惡情緒,形成“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并因此采取強烈、有時高度情緒化的集體反對行為。
就在今年7月,廣東肇慶便因居民反對建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而爆發“鄰避”事件,約有1300人到現場集會反對項目建設。據悉,項目規劃選址于廣東肇慶高要區祿步鎮江(崗)仔頭村,建設總規模為1500噸/天,其中一期為1000噸/天。在“鄰避”事件爆發后,高要區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發布公告,宣布停止對肇慶環保能源發電項目在江(崗)仔頭村的征地工作。
實際上,“鄰避”事件的爆發包含著多方面的原因,除了對環境與健康的擔心外,還有對利益的考慮。周宏春指出,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護環境意識增強,垃圾焚燒廠污染物排放超標或“選擇性達標”影響環境質量,加之二惡英污染被人為放大,引起周邊居民恐慌,成為“鄰避”事件的直接誘因。
垃圾焚燒廠選址不公開、環評不規范,公眾不知情、信息不透明等因素也成為一些“鄰避”沖突的由頭。此外,缺乏平等有效的溝通機制和公平合理的利益補償,導致周邊居民因享受不到焚燒發電的好處而覺得“憋屈”。公眾擔心垃圾焚燒廠的建設,影響所在小區的房價升值等因素也是導致居民產生“鄰避”心理的重要原因。
為緩解“鄰避”問題,此次《意見》提出,垃圾焚燒項目要構建“鄰利型”服務設施。在落實環境防護距離基礎上,面向周邊居民設立共享區域,因地制宜配套綠化、體育和休閑設施,實施優惠供水、供熱、供電服務,安排群眾就近就業,將短期補償轉化為長期可持續行為,努力讓垃圾焚燒設施與居民、社區形成利益共同體。
周宏春指出,“鄰利”的本質是讓居民共享發展成果,也就是在垃圾焚燒中獲益,包括廉價用電、活動場所等。
建立公信才能降低“鄰避”發生幾率
化解“鄰避”事件,需要建立相應的“利益補償機制”,但加強監管真正實現排放達標,從根本上解除居民憂慮才是垃圾焚燒項目建設的關鍵。
面對“鄰避”事件,周宏春指出,政府應建立對話機制、管理機制、垃圾處理設施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調整并完善技術政策。研發先進、可靠、經濟的源頭處理技術,選用分類處置技術,提高就地消納城市生活垃圾能力。實施技術準入目錄管理,加強行業指導。建立完善的監測、統計和評價體系,開展垃圾處理處置的第三方評價,規范環境衛生市場,促進環境衛生產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針對當前垃圾焚燒項目存在的問題,此次《意見》要求,對現有垃圾焚燒廠的技術工藝、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等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焚燒爐必須設置煙氣凈化系統并安裝煙氣在線監測裝置。建立全過程、多層級風險防范體系,杜絕違法排放和造假行為。焚燒廠運行主體要向社會定期公布運行基本情況,公示污染物排放數據,接受公眾監督。
通過駐場監管、公眾監督、經濟杠桿等手段進行監管,采用信息化、“互聯網+”、開發APP等方式實現全過程監管。此項內容或將改變當前垃圾焚燒發電現狀,降低“鄰避”事件爆發可能。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固體廢物控制研究所教授聶永豐指出,我國應既重視焚燒技術的提高,也要加強對垃圾焚燒廠運營的管理和監管,特別是焚燒廠內部的運行管理是重點。同時,也要加強政府和公眾對焚燒廠外部的運行監管,以此來促進垃圾焚燒廠的規范運營。除此之外,還需通過加強行業管理,對焚燒廠進行無害化等級評估,形成保證焚燒廠良好運營的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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