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山西省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山西監管辦公室聯合發布 《關于進一步放開重點行業用電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放開煤炭、鋼鐵、有色、建材4個行業用電企業全電量參與電力直接交易,促進4個重點行業與發電企業開展長期深度合作。
根據 《通知》,山西省對煤炭、鋼鐵、有色、建材4個重點行業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和能耗達到國家標準、用電電壓等級在10千伏及以上的用電企業,鼓勵其全電量參與電力直接交易,通過市場來滿足用電需求。
《通知》明確,對已經完成注冊進入電力市場的4個行業用電企業,從2018年9月起全電量參與市場交易,并按照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相關規定執行。對已經通過交易平臺與發電企業達成交易合同的,繼續履行交易合同;對尚未形成交易合同的電量,鼓勵發用電雙方自主協商,協商交易應約定建立“基準電價+浮動機制”的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并在交易合同中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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