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擴大售電側改革試點,到2020年電力市場交易電量占廣東省內發電量比例不低于60%。
《通知》提出,2018年將參加電力市場交易的發電企業范圍擴大到核電,參加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范圍擴大到全部省產業轉移工業園。支持高新技術、互聯網、大數據、高端制造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通過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降低25%、督促自備電廠承擔政策性交叉補貼、降低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等措施,繼續降低全省一般工商業電價,清理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精簡企業用電工程業擴配套項目審批流程和時限,由各市政務中心組織相關單位實施并聯審批,確保企業用戶接電時間壓減至80天以內,其中規劃施工報建時間壓減至30天以內。對具備電力承裝資質的企業所承建的電力建設項目,供電企業均應無歧視接入電網并及時送電。
《通知》還就降低企業稅收負擔、用地成本、社會保險成本、運輸成本、融資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工業企業盤活土地資源提高利用率,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加大重大產業項目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具體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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