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脫貧攻堅迎來三年沖刺,如何清醒地把握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困難和挑戰?如何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一鼓作氣、盡銳出戰、精準施策?如何以更有力的行動、更扎實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貧困的難中之難、堅中之堅?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作為今后三年脫貧攻堅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意見》根據之前脫貧攻堅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明確各項工作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對能源領域脫貧攻堅的多個任務事項作出新的部署。未來三年,作為現代社會重要的物質基礎和動力,能源電力將繼續在三年攻堅中起到重要作用,能源電力企業也將以農網改造、光伏扶貧等多種形式繼續履行能源電力扶貧責任。
聚焦深度貧困地區 推進農村電網建設攻堅
“脫貧攻堅最難的就是深度貧困地區,所以說我們的各項政策對深度貧困地區都要傾斜。”在8月20日國新辦召開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表示,本次《意見》最核心的理念,是一定要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
《意見》顯示,實現貧困村全部通動力電是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主要任務目標之一。事實上,隨著配電網建設改造的積極推進、新一輪農網的改造升級,截至2017年底,我國貧困 村已基本通動力電,惠及3.35萬個村莊。
從“基本”通動力電到“全部”通動力電,能源領域脫貧攻堅應當聚焦在何處?《意見》明確,未來三年能源電力扶貧的關鍵任務將集中在著力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農村電網建設攻堅,具體任務有:加強“三區三州”電網建設,加快解決網架結構薄弱、供電質量偏低等問題,著力解決深度貧困地區群眾特殊困難,啟動實施抵邊村寨電網升級改造攻堅計劃,引導電網企業做好貧困地區農村電力建設管理和供電服務等。
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能源建設助推脫貧攻堅的實施方案》顯示,西藏的2萬個貧困自然村將作為下一步農網改造升級的重點地區,預計于2020年實現通動力電。
“無論是政策上還是資金上,我們都將向‘三區三州’傾斜。”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2018年我國將分兩批安排總投資405億元用于中西部26個省(區、市)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其中,120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中,50.9%用于支持“三區三州”,其余部分也要求中西部各省(區、市)用于所在省份的國家級貧困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革命老區及其他貧困地區。
推進光伏產業扶貧 防止“盲目跟風”“一刀切”
《意見》同時提出,要從大力實施電力扶貧行動等4個方面加快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短板。除了要實現2020年大電網延伸覆蓋至 全部縣城以外,另一重要舉措則是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意見》特別強調,應強化到村到戶到人精準幫扶舉措,加大產業扶貧力度,在條件適宜地區,以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建設為重點,有序推進光伏扶貧。
打開能源電力企業脫貧攻堅的成績單,作為精準扶貧的有效手段和產業扶貧的重要方式,近年來,光伏扶貧已取得穩定帶動群眾增收脫貧、有效保護生態環境、積極推動能源領域供給側改革“一舉多得”的效果。截至2017年底,已納入國家光伏扶貧補助目錄項目553.8萬千瓦,覆蓋貧困戶96.5萬戶。
針對下一步工作,《意見》指出應注意防范產業扶貧市場風險,要防止產業項目“盲目跟風”“一刀切”導致失敗造成損失,要求各地應對扶貧主導產業面臨的技術和市場等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防范和處置風險的應對措施。
為規范光伏扶貧電站建設運行管理,保障光伏扶貧實施效果,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指出個別地方存在“一光了之”“一哄而上”等現象,要求各地統籌考慮本地區光照、接網和資金條件,合理定位光伏扶貧實施目標。
“5·31”光伏新政對光伏發電價格機制進行調整,值得注意的是,該新政維持光伏扶貧項目電價不變。可以預見,在光照資源較好的貧困地區因地制宜開展光伏扶貧項目建設,將更好地保障貧困戶收益,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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