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副盟長趙占軍主持召開會議,專題聽取了盟環保局關于全盟"十二五"總量削減責任目標情況的匯報,分析了我盟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了完成"十二五"減排目標需要采取的措施。按照會議要求,從2011年開始,我盟將采取四項措施,全力推進"十二五"減排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立由盟長任組長,分管盟長任副組長,環保、經信、發改、統計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阿拉善盟"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和目標任務。
二是嚴格環境準入,控制污染物增量。項目審批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格控制污染物增量。把總量削減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新上項目必須有排放指標,符合區域和地區的規劃環評要求,做到從源頭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建設排污權交易平臺,組織開展排污權收儲、交易試點工作,通過經濟杠桿提高企業污染減排的積極性。
三是嚴格管理,強化監管,確保重點減排項目發揮減排效益。通過采取在線監控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減排項目臺帳和環保設施運行情況的檢查,加強對企業環保設施監管,杜絕企業使用高硫煤,杜絕火電企業隨意啟動旁路煙道,保證污水處理廠設備正常運轉,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已完成減排任務的項目加大跟蹤管理力度,實行每周一次巡查制度,確保減排項目污染防治實施正常運行。
四是落實"十二五"減排任務,分解目標落實工作責任。盟行署將與各旗政府、各區管委會及重點減排企業下達減排任務并簽訂減排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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