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于9月26日下發《關于對“十一五”節能減排工作成績突出的省級人民政府給予表揚的通報》(國發〔2011〕31號),通報表揚“十一五”節能減排工作成績突出的省級人民政府,我省節能工作和減排工作均名列其中。節能工作獲國務院表揚的還有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吉林、山東、湖北等7省(區、市)人民政府;減排工作獲得國務院表揚的還有山東、廣東、河南、浙江、遼寧、上海、陜西等7省(市)人民政府。
“十一五”時期,我省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20.45%,超額完成了國家下達我省20%的節能目標,比全國平均下降率高1.35個百分點,全省以能源消費年均8.2%的增速支撐了年均13.5%的經濟增速,節約能源5200萬噸標準煤。“十一五”未,我省單位GDP能耗0.734噸標準煤/萬元,列全國第五位,比全國平均水平約低29%,主要耗能產品單位能耗水平居國內先進水平。“十一五”未,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削減18.5%和23.5%,完成“十一五”減排總目標的122%和131%,連續5年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減排任務,位列全國第一方陣。節能減排工作有力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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