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10日發布的20個省區市有關企業節能減排審計調查整改結果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等20個省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及時追回被擠占、挪用、套取、多得的資金約2億元。截至7月底,黑龍江、廣西等8個省取消了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土地、稅費和電價等優惠政策;浙江、重慶等12個省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審計建議制定和頒布了57項節能減排的相關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