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要求破除企業違法排污“保護傘”
各地雖然加強了對污染企業的管制和監督,但由于對地方政府考核和獎懲力度不夠,一旦污染整治與地方利益發生矛盾時,地方政府往往成為企業違法排污的“保護傘”。2011年10月26日起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強調,各級政府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正視我市節能減排的嚴峻形勢,強勢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破除企業違法排污“保護傘”。
上月中旬,市人大常委會對全市生態市建設情況進行了檢查。從檢查情況看,生態市建設雖然取得一定進展,但今后建設任務仍十分艱巨。市人大常委會的檢查報告顯示,目前,全市80個市控地表水斷面中,三分之一斷面仍為Ⅴ類和劣Ⅴ類水;城區內河以Ⅴ類水質為主,內河污染仍是市民投訴的焦點問題;飲用水水源安全仍面臨不少威脅;全市近七成海域遭受污染,近岸海域各功能區水質均為劣Ⅳ類;大氣污染呈加重趨勢,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逐年減少。
市人大常委會在檢查報告中指出,一些地方“重經濟輕環保”的思想還比較嚴重,“先污染后治理”的錯誤做法仍然存在。
當前,我市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發展方式尚未根本轉變,產業發展規劃與生態市建設規劃相脫節,產業結構、布局不夠合理,致使污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
市人大常委會指出,生態市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更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事關寧波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快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不斷提高污水收集率、處理率和達標率。要進一步加大污染整治力度,解決一些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突出問題。要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管理、“三同時”制度,進一步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發現的違法排污行為一律實行高限處罰,對整治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予以關停。要建立長效機制,研究制定生態市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定期發布各地生態市建設量化評價情況。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生態市建設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制度,加強檢查考核,嚴格責任追究,真正把生態市建設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