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加快自治區經濟結構調整,提高經濟增長質量,深入推進節能減排。2011年已下達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21033萬元。
據了解,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包括中央財政獎勵資金16976萬元,自治區本級獎勵資金4057萬元,共淘汰落后項目86個,涉及電力、煉鐵、煉鋼、鐵合金、電石、焦炭、水泥、玻璃、造紙、鉛冶煉、制革等11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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