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公告,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推動循環經濟形成較大規模,根據《循環經濟促進法》和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對各地在循環經濟發展過程中,表現突出、循環經濟發展成效顯著的先進單位進行表彰,并公布了備選名單。
發改委表示,發改委委托有關單位制定了評選標準,組織有關專家進行了評選,初步確定了77個擬表彰的單位。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現將擬表彰的全國循環經濟工作先進單位名單予以公示。擬表彰的單位均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推薦全國循環經濟工作先進單位的通知》的基本條件,且“十一五”節能減排任務均已完成,近三年未發生過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附件:全國循環經濟工作先進單位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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