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銳風電近日因涉嫌“虛增利潤”被證監會正式立案調查。這家當年頭頂著“十二五戰略新興產業第一股”光環的風電巨頭,似乎聚集了商戰大片里不少戲劇元素:業績變臉、虛增利潤、財務丑聞、人事“宮斗”、董事長火線離職……
短短兩年的時間,華銳風電從登陸A股市場時90元的發行股價,跌至現在的4.91元(6月13日收盤價,除權除息價格),營業收入由2010年的203億元跌至2012年的40億元,凈利潤由28.56億元跌至-5.83億元。如此之快的隕落速度,使得擔任其保薦機構、仍在督導期內的安信證券被指“難辭其咎”。
按照華銳風電的說法,所謂“虛增利潤”只是其在2011年年報中犯的一個“會計錯誤”。但如果最終證監會將華銳風電定性為IPO造假,那么華銳風電和安信證券則面臨“天價賠償”———賠償金額甚至可能遠超萬福生科案。
華銳風電自曝“差錯”遭質疑
事情要追溯到3月7日,華銳風電發布公告,經自查發現,2011年度財務報表的有關賬務處理存在會計差錯。這些差錯涵蓋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以及凈利潤等四個方面,其中凈利潤差異比例超20%,會計差錯導致的差異為-1.68億元。北京證監局將這一差錯定性為“虛增利潤”。
自曝財務丑聞的三天后,原董事長韓俊良提交書面辭職書,稱因個人原因辭去董事長職務,同時辭去除董事以外兼任的公司及各子公司其他職務。隨后,有“中國股市第一人”之稱的尉文淵出任董事長。
5月14日,公司被核實造假近1.8億元后,上任僅兩個月的尉文淵“閃電離職”。
5月30日,華銳風電發布公告稱,公司于5月2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立案調查。
對于“出錯”,華銳風電解釋為,“根據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公司關于收入確認的具體依據為同時滿足以下三項條件:公司已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貨到現場后雙方已簽署設備驗收手續;完成吊裝并取得雙方認可。不過,在2011年度,華銳風電確認收入的項目中部分項目設備并未到項目現場完成吊裝,這導致2011年度的銷售收入及成本結轉存在差錯。”
但是對這一解釋,市場十分質疑。有媒體揭露,“自曝不是目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把這部分利潤計入2012年或2013年。”根據華銳風電財報顯示,2012年,華銳風電凈利潤巨虧5.83億元,而2013年一季度虧損額更是高達2.49億元。
還有媒體質疑,“華銳風電在2011年年報中造假沒有意義,有可能是從IPO之時便開始造假。華銳風電可能發現紙包不住火了,便將差錯轉移到上市當年的年報中,這樣一來雖然違規,但不至于像IPO造假那么嚴重。還有券商分析師認為,這一差錯,絕非疏忽導致,極有可能是為了做靚業績而故意做假賬。”
但在證監會的調查結果沒有出來之前,前述說法都只是猜測。
目前,兩位證券維權律師已率先啟動訴訟征集,向曾經購買過華銳風電股票并遭受虛假陳述損害的投資者聯合征集訴訟委托,擬代理投資者索賠。
安信證券至今未受罰
華銳風電被立案后,其背后的保薦機構安信證券以及保薦人王鐵銘(后更換為金超)和鄭茂林(后更換為朱斌)被指“難辭其咎”。公開數據顯示,當年華銳風電的承銷保薦費用為1.28億元,審計費和律師費則分別為100萬元和50萬元。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續督導的期間為證券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2個完整會計年度。也就是說,安信證券目前還在對華銳風電進行持續督導。
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保薦機構應當針對發行人的具體情況,確定證券發行上市后持續督導的內容,督導發行人履行有關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信守承諾和信息披露等義務,審閱信息披露文件及向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承擔下列工作:(一)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關聯方違規占用發行人資源的制度;(二)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內控制度;(三)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并完善保障關聯交易公允性和合規性的制度,并對關聯交易發表意見;(四)持續關注發行人募集資金的專戶存儲、投資項目的實施等承諾事項;(五)持續關注發行人為他人提供擔保等事項,并發表意見;(六)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規定及保薦協議約定的其他工作。
“顯然,安信證券在督導期內并不盡責。”有業內人士表示,“除此之外,安信證券還有可能由于保薦項目當年營業利潤下滑超過50%而觸犯監管紅線。”
記者查看數據發現,即使剔除了虛增的1.68億元,2011年上市次新股中,高居營業利潤跌幅榜首位的,還是華銳風電。該公司2011年年報顯示,公司實現總營收同比下降48.6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大降72 .84%,營業利潤同比下滑83.11%。而在上市前,其保薦機構安信證券在研報中曾這樣預測“公司2010年至2012年每股收益分別是2.82元、3.81元、4.92元。”然而,被譽為“風電龍頭”的華銳風電,卻在上市首日破發,創造了2009年A股IPO重啟以來新股上市首日跌幅第二的紀錄。
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72條規定,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如上市當年利潤下滑超過上年50%,相關保薦機構代表人將受處罰,直至撤銷保代資格。
但蹊蹺的是,華銳風電上市后首份年報出爐后,相關保薦代表人至今均未受罰。
證監會公開資料顯示,王鐵銘,現任安信證券投資銀行部業務總監,曾經保薦過三個項目,除了華銳風電外,新華龍也在持續督導期內,而另外一個項目北京侏羅紀軟件則被不予核準。鄭茂林目前在安信證券任執行總經理和旗下直投公司安信乾宏的總經理,他的五個項目里,紅塔證券和民太安保險公估項目被撤回,廣東精藝金屬項目則被“不予核準”,華銳風電也出現“會計門”事件,唯一安全的則只有華峰氨綸。朱斌現任安信證券投行部執行總經理,金超現任安信證券投行部業務總監。
離“天價賠償”多遠?
華銳風電2011年年報發布后,雖利潤大幅下滑觸及50%監管“紅線”,但此后并未遭到處罰。當時北京大學金融系副主任呂隨啟曾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市前的‘包裝’問題已不是個案,監管部門在處罰和監管上可能難度不小。”
但在如今,在史上最嚴財務核查風暴的大背景下,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上的安信證券,也許會迎來“遲到的處罰”。
據報道,有法律人士指出,若僅按華銳風電的說法,其僅在2011年年報中虛增利潤,那么,從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7日,華銳風電股價從7 .55元/股跌至6 .24元/股,下跌1 .31元,在此期間該股的流通股本為4.2億股,其需要賠償的金額約5.5億元。
但如果像有關媒體質疑的那樣,華銳風電早在IP O之時便開始造假,并且由證監會最終定性為“IPO造假”,那么參考萬福生科案的賠償標準,華銳風電面臨的則是遠高于上述“價碼”的賠償金額。
華銳風電發行價格為每股90元,其后經過兩次分紅,一次是10股送10股派10元現金,稅后為8元,第二次是10股轉增10股派3.5元現金,稅后為3.15元,經過兩次除權除息,發行價格變為22.14元,而截至6月13日,該股最新股價為4.91元,理論上單股虧損額為17.23元。按照流通股本4.2億股計算,華銳風電需要賠償的金額為72.366億元。
在不少網站的股吧里,關于華銳風電的帖子可以說是鋪天蓋地。有網友嚴辭狠批:“華銳風電必須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還股民一個公道。如果真是IPO造假,則應該參考萬福生科的操作,由安信證券向股民進行賠償。”
據了解,在萬福生科案中,平安證券作為保薦機構,設立專門基金采取“先償后追”的方式對投資者進行賠償。即平安證券先行以基金財產償付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再通過法律途徑向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的主要責任方及其他連帶責任方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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