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公布首批污染物超標排放電解鋁企業名單 |
來源:不詳 時間:2007/4/25 8:54:24 用手機瀏覽 |
國家環保總局日前通報了包括黑龍江佳木斯鋁廠在內的23家污染物超標排放的電解鋁企業名單。今后,環保總局要繼續定期向公眾公布環保不達標、污染物排放超出國家標準的電解鋁企業名單,使其接受公眾監督。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要求,“環保總局要定期發布環保不達標電解鋁生產企業名單”。經核實,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標準的使用鋁自焙電解槽企業名單(第一批)包括:黑龍江佳木斯鋁廠、吉林白山市渾電鋁業有限責任公司、遼寧撫順鋁廠、內蒙古包頭鋁業公司、山西協合鋁業有限公司、山西晉能集團新東方鋁業公司、江蘇徐州四方鋁業集團公司、湖北丹江口市鋁業有限公司第一電解鋁分廠、湖北丹江口市鋁業有限公司第二電解鋁分廠、湖北武漢盛佳鋁業有限公司、湖北咸寧電力鋁廠、湖南張家界鋁業公司、湖南雙牌鋁廠、湖南貓兒口鋁廠、鬮髂夏下烈倒煞縈邢薰盡⒐鬮韉率ぢ臉А⒐鬮魅臉А⑺拇ü閽?21廠、重慶鼎泰鋁業公司、貴州遵義鋁廠、寧夏中寧鋁廠、青海海北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青海化隆先奇鋁業有限責任公司。
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部門應按照《清潔生產促進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標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規定限額的電解鋁企業名單,接受公眾監督。這位負責人表示,環保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電解鋁行業的環境監管力度,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限要求,監督轄區內電解鋁企業實現自焙槽的淘汰,并將氟化物納入電解鋁總量管理體系。要進一步加強電解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新建、擴建電解鋁生產能力的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經國家立項后,按規定向環保總局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新建項目的選址應避開主要的農牧區和人口密集區,企業必須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和嚴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同時,應鼓勵開展電解鋁環保科研和在線監測能力建設,以進一步提高大型預焙槽電解鋁企業的清潔生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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