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召開了《關于我省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新聞發布會。會議確定了全省節能目標,今后政府機關綜合節約率要達到5%,全省萬元GDP能耗、萬元GDP用水量都將下降,工業固體廢物利用綜合率達到28%,同時基本確立了建設節約型社會的保障措施和長效機制。
今后我省將加強節約型機關建設,強化照明節電,加強用水的日常管理,節約辦公支出,規范公務行為,控制各種會議的規模數量;鼓勵支持企業增加節能投入,加大鋁、鎂、黑色金屬冶煉節能降耗的技術開發,淘汰落后設備,重點實施水泥回轉窯等余熱利用發電項目,加快建設城市公交車油改氣及加氣站項目建設;推動新建住宅、公共建筑節能和現有建筑節能改造,嚴格實施節能50%的標準;同時,力爭2006年在全省14個縣,實施“一氣三改”戶用沼氣2萬個,并積極開發水能、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
會議還指出堅決降低水資源能耗,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加強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在用水方面,加強農業用水,工業用水、城鎮生活用水和非常規水資源的管理和再利用。與此同時,要大力推進原材料節約,強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力爭到2006年底,全省水泥散裝率達到18%,基本實現西寧市城區和重點工程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新型墻體材料產量占總量的比重達到35%以上;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完善地價管理體系,推行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加強資源的綜合開發和利用,通過集約化建設形成經濟而高附加值的產業鏈。
會議要求在基本確立建設節約型社會的保障措施和長效機制的同時,要制定和完善促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價格政策,并落實關于廢舊物資回收、墻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推廣、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信貸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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