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自治區監察廳、公安廳、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程質量聯合檢查工作,并下發了《關于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程質量聯合檢查的通知》。
該《通知》要求各盟市,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牽頭,會同公安、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針對2012-2013年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程,組成聯合檢查組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重點檢查節能改造工程有無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節能材料(產品),有無非法轉包工程的現象,查驗生產企業是否按照材料(產品)標準組織生產,是否按合同約定進行質量生產、供貨,建材市場有無銷售“三無”節能材料(產品)。本次檢查采取倒查方式,首先通過已完工程和施工現場的檢查發現不合格的材料(產品),再對不合格的建筑節能材料(產品)供應、生產等逐個環節倒查,依法查處一批,曝光一批。要求各盟市在12月底前將檢查結果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治區將根據各地自查情況組成聯合檢查組進行抽查,對查出的問題將嚴肅處理,應該返工的除返工外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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