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了《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3年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實施方案的批復》,東莞成功獲得國家第二批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的稱號。
示范城市建設期為2014~2016年,東莞將借此契機全力加快百余個、共500多億元的節能減排典型示范項目的啟動建設,為珠三角地區生態文明建設、工業發達城市產業轉型升級、能源匱乏地區可持續發展、節能減排財政政策機制探索新路徑。
示范城市將獲政策傾斜
根據兩部委印發的《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央財政除現有政策向示范城市傾斜外,還將按照3年示范期12億元的規模再安排綜合獎勵資金,對示范城市節能減排建設項目給予大力支持。
下一階段,東莞市將以污染物減排、工業、交通、建筑、服務業和可再生能源六大領域為重點,強力實施重點節能減排示范工程,突出建設“綠色水鄉”節能減排綜合示范區,達到國家示范城市先行先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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