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天津5月4日電(記者張澤偉)天津市日前出臺《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確定了全市節能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并將節能指標作為各級領導干部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節能工作問責制。
該《決定》提出對節能工作實行硬性考核,落實目標責任。沒有完成節能目標或評價不合格的領導班子或領導干部,不得參加各類年度評獎,不得授予榮譽稱號,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不得享受年終考核獎勵。各部門和各區縣要加強節能指標完成情況的日常跟蹤和年終考核,兌現考核獎懲。
天津市有關部門將盡快制定天津市能耗考核統計辦法和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實施方案,對有關部門和各區縣的節能目標完成指標,節能措施指標和節能管理體系建設指標進行綜合評價。
根據該《決定》提出的節能目標,到2010年底,天津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9噸標準煤,比2005年底降低20%。全市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能耗下降到1.12噸標準煤,比2005年底降低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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