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企業單位電耗降低3.5% 全國年損失電量1451億千瓦時
在持續推進的全國節能減排大會戰中,貴州省電網企業抓住了一個并不十分起眼的環節,卻從中獲益良多。這個環節就是在高耗能用戶安裝無功就地補償裝置。 5月22日下午,記者在貴州省龍里縣龍騰鐵合金公司生產現場看到,六臺電爐均加裝了無功補償裝置。“這使我們公司的電爐電氣設備功率因數提高了0.12,降低電耗3.5%,可以增產10%。”該公司設備部負責人杜于潤告訴記者。 然而,放眼全國,由于更多的用電企業無功補償不盡到位,導致全國電網線損率居高不下,全年損失電量約1451億千瓦時,幾乎相當于兩個三峽電站的發電量。
裝與不裝之異
在貴州省全社會用電中,工業用電約占80%;工業用電中,高能耗用電約占80%。這種用電結構,決定了貴州高耗能企業的節能降耗具有決定性意義。 然而,無功嚴重不足是高能耗企業的“通病”。大量無功長距離穿越電網,不僅導致電網線損偏高,也導致用戶自身能耗增加。 所謂無功,即無功功率,是用于交流電路內電場與磁場的交換,并用來在電氣設備中建立和維持磁場的電功率。無功雖不對外作功,卻是維持電網額定電壓運行的能量。其單位為乏(Var)或千乏(kVar)。 記者從貴州電網公司了解到,由于用戶對無功補償裝置在生產、經營中的作用認識不到位,貴州高耗能企業一度幾乎沒有一家安裝無功補償裝置;個別企業即使安裝了,也長期不聞不問,形同虛設。 貴州電網公司總經理潘福告訴記者,針對這種現狀,他們加強了對高耗能用戶無功補償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據用戶實際,選擇在用戶變壓器高壓側或低壓側進行就地補償,將功率因數提高到0.9以上。同時,今年計劃投入2000萬元,在城市配網中推廣使用低壓無功補償裝置。 據悉,現行《功率因數調整電費辦法》對用電企業的功率因數考核標準分0.80、0.85、0.90和不考核四種形式。采取功率因數提高后用戶可受獎的政策,用電企業加裝電容器并做到就地補償的積極性自然會增強。 記者得知,龍里縣有三家高耗能企業,年用電量約占全縣用電量的83%,原來都未安裝無功補償裝置,功率因數僅為0.7~0.8。龍里縣供電局動員企業安裝無功補償裝置后,平均產品能耗下降了6.6%,產量提高10%,供應其用電的110千伏變電站損耗也下降了35.7%。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企業投入的無功設備資金,不到一年就可全部收回。 龍騰鐵合金公司就是其中典型的一家。在該公司采訪時,杜于潤特地給記者算了一筆經濟賬:安裝無功補償裝置,企業共投入380萬元。然而,此后功率因數從0.8提高到了0.92,電耗降低了3.5%。按全年用電8億千瓦時、現行電價0.3832元/千瓦時計算,每年至少可節省用電成本1000萬元。如果再加上產能增加帶來的利潤,就更為可觀了。 記者從貴州省經貿委了解到,今年4月20日,他們對重點監控的六十家重點耗能企業一季度單位產品能耗指標情況進行了通報。結果顯示,實現節能的43家企業共節約標準煤16萬噸。其中,龍騰鐵合金公司單位產品能耗為4078千瓦時/噸,與4200千瓦時/噸的年度目標比較,相當于節約標準煤2840.36噸。 貴陽供電局節能專責王惠介紹說,他們動員全局供電范圍內400多家高能耗企業全面安裝無功補償裝置,補償容量達22萬千瓦,效果顯著。 今年一季度,貴州電網綜合線損率比2006年同期下降0.25個百分點,相當于節省標準煤1.76萬噸。而潘福心中有一個更宏大的計劃:通過提高水能利用率、關停小火電廠、節能調度、降低線損等措施,全年節約原煤240萬噸(折合標準煤155萬噸)。其中,通過降低綜合線損率0.5個百分點,全年可節約原煤20萬噸。
功率因數之爭
做好無功補償工作的一個重要依據是《功率因數調整電費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然而,現行辦法已遠遠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各界人士都呼吁對此辦法進行重新修訂。 龍里縣供電局副局長高明貴告訴記者,《辦法》是于1983年12月修訂后,由當時的水利電力部和國家物價局聯合下發的,文件為“(83)水電財字第215號”。該文特別提到,修訂的目的是“節能、改善電壓質量和提高社會經濟效益”。近25年過去了,這個辦法還能肩負起應有使命嗎? 這一問題,為原湖南電力調度通信中心高級工程師唐寅生長期關注。這位長期研究電網無功補償的專家曾多次進言,建議重新修訂《功率因數調整電費辦法》。 他告訴記者,為促進用電企業做好無功就地補償工作,我國從上個世紀50年代開始實行《辦法》,80年代進行了修訂。該辦法曾對促進用電企業安裝電容器、節約電能起了一定作用,但現在已不能適應大電網安全優質經濟運行的要求,不能進一步促進用電企業改善功率因數補償。 就此,唐寅生分析了兩個層面的原因:首先是低功率因數考核標準,使用電企業的電容器補償數量不到位。以2006年為例,全國用電負荷3.53億千瓦,用電企業的平均功率因數如按0.8計算,用電企業缺少的電容器補償容量是2.6475億千乏。電網多輸送無功,一方面增加了電能損失,每年約超過1000億千瓦時;另一方面,電網無功補償投資約增加30%。 其次,用電企業安裝電容器的目的是提高平均功率因數,追求月度功率因數達標,用電企業的電容器不一定按電網無功電壓調整的需要進行投、退。不跟蹤無功負荷進行補償的做法,破壞了電網中無功的就地平衡。“電容器投多了,就會高電壓運行;少投了電容器,又會低電壓運行,降低電壓質量和電壓的穩定性。無功在電網中的往返流動,又增加了功率損耗。” 高明貴也向記者透露,幾年前,一家企業的老板曾因功率因數調整電費問題與供電局對簿公堂。其理由是:《辦法》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如何適應新形勢? 不過,高明貴又強調說:“如果現在的企業都能達到《辦法》規定的標準,就已經非常不錯了。”杜于潤也表示,(規定的)標準不是拍腦袋拍出來的,總體來看還比較客觀。 “降低供電網絡與企業電網的電能損耗,是涉及供用雙方的大事。在電網結構基本合理的情況下,降低線損的根本辦法就是進一步做好需求側無功電力管理。這只有在政策支持下才行得通,應盡早重新修訂《功率因數調整電費辦法》。”唐寅生憂心忡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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