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最大的能源輸出地,節能減排指標卻分解在當地,這將嚴重制約能源輸出地的經濟發展。”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自治區政協主席任亞平建議,應科學合理地分配節能減排指標,制定可持續性的制度,進一步提高內蒙古清潔能源的輸出和使用效率。
近年來,我國實施嚴格的節能減排政策,設置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對于倒逼各地區加快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意義重大,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現行節能減排指標分配體系,已不能完全適應全國發展大局,尤其是對資源富集的西部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形成重大制約。
任亞平認為,內蒙古是國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是保障首都、服務華北、面向全國的清潔能源輸出基地。內蒙古充分發揮煤炭資源富集優勢,大力推進化石能源特別是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和利用,對于保障我國能源安全和治理大氣污染意義重大。
任亞平介紹,據粗略統計,目前北京市年用電量近1000億千瓦時,內蒙古每年外送電8000多億千瓦時,每年相當于向9個北京市供電。如果把節能減排指標全部由內蒙古承擔顯然不合理。
他建議,要用全國一盤棋思想考慮節能減排指標,進一步改革完善節能減排指標分配體系。一是改革和完善目前按基數分解節能指標的辦法,設定差別化的節能考核指標體系。二是合理調整能源輸出地區和輸入地區能耗排放控制目標,增加能源輸出地和承接產業轉移地區的能耗和排放指標,核減能源輸出地區外送能源產生的能耗和排放指標。三是編制“十三五”規劃時,在總量分配和指標安排上給予適當傾斜,適度增加能源消費和大氣污染物總量指標。四是界定國家和地方重大示范項目能耗和減排指標管控范圍,由國家統一調配。五是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跨區域節能量和排污權交易平臺,通過市場化手段解決有關地區能耗指標和污染物排放指標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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