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建立一個較為系統的綠色金融體系,通過貸款、私募投資、債券和股票發行、保險、排放權交易等金融服務將社會資金引入綠色產業顯得尤為迫切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實施“中國制造2025”,堅持創新驅動、智能轉型、強化基礎、綠色發展。當前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建立鼓勵綠色投資、抑制污染性投資的體制機制,是推動我國經濟發展模式向綠色轉型的關鍵。其中,建立一個較為系統的綠色金融體系,通過貸款、私募投資、債券和股票發行、保險、排放權交易等金融服務將社會資金引入環保、節能、清潔能源、清潔交通等綠色產業,顯得尤為迫切。
可達到穩增長和調結構的雙重目標
通過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和相關基礎設施,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不僅能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經濟增長潛力,而且有助于加速經濟結構的綠色轉型,從而達到穩增長和調結構的雙重目標。
我們估計,“十三五”期間,要達到國家規劃的改善環境的目標,我國綠色產業(包括環保、節能、清潔能源和清潔交通)所需年均投資至少為2萬億元。以治理空氣污染為例,未來幾年,僅脫硫脫硝設備、天然氣運輸設備、天然氣發電設備、環境監測儀器4類產品就有5000多億元的市場需求。
另一方面,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有助于加速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的綠色轉型,提升經濟的技術含量。綠色金融體系通過改變不同類型項目的融資成本與可獲得性,引導社會資本逐步進入到環保和低污染的服務型行業,將有助于緩解我國產業結構“過重”問題。多數清潔技術、節能技術、新能源技術和相關的設備制造與服務業屬于高科技產業,通過綠色金融支持這些產業的發展也符合轉方式、調結構的要求。
亟須建立總體思路和政策框架
近年來,有關部門在引導綠色信貸方面做了許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關于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的努力還停留在碎片化狀態,我國亟須建立推動綠色金融體系發展的總體思路和政策框架。
首先,建議由相關部門發布綠色債券有關指引,允許和鼓勵銀行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為綠色貸款和綠色投資提供較長期限、較低成本的資金來源。綠色債券在國際上發展很快,2014年發行總量已近400億美元,其好處包括減少期限錯配風險、降低融資成本、為綠色投資者提供新的投資工具等。建議政府出臺稅收優惠,并在貸存比和貸款風險權重等方面為綠色債券提供政策支持。
其次,鼓勵各級政府以多種形式發起或參與發起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綠色產業基金。總體而言,我國環保產業尚處于起步階段,利潤較低、風險較大,政府有必要通過PPP等模式來推動綠色產業基金發展。地方政府在操作細則中可通過放寬準入、減免稅收、補貼和土地政策等措施來支持綠色產業基金。
再次,加大財政對綠色貸款的貼息力度。為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應該加大財政貼息的運用力度,健全財政對綠色貸款的高效貼息機制。建議逐步放開貼息標準限制,合理劃定貼息期限,簡化審批流程,試點財政部門委托政策性銀行、綠色銀行或商業銀行的生態金融事業部管理綠色貸款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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