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生態文明建設得到了社會各方的廣泛關注。“建設美麗中國、實現生態文明”逐步形成了社會的共同愿景。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從源頭上保護生態環境已經達成社會共識。在環境保護推動可持續經濟增長的過程中,如何構建一個綠色金融體系,發揮綠色金融和資本的資源配置作用至關重要。
為此,由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與聯合國環境署可持續金融項目聯合發起的綠色金融工作小組,邀請了來自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評級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公司、社科院、高校和民間智庫等多位國際、國內專家,對中國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相關問題展開了深入研究,并于近期正式出版《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筆者認為,本書是國內外綠色金融領域專家集體智慧的結晶,是目前為止關于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的最為系統的框架性建議。
現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政府組織正在加大對綠色金融的支持力度。在金融和資本市場日益國際化的今天,綠色金融體系的推進也同樣需要各個國家和地區之間的協調努力。
借鑒國際經驗,綠色金融體系是指通過貸款、私募投資、發行債券和股票、保險等金融服務將社會資金引導到環保、節能、清潔能源和交通等綠色產業發展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和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在發達國家或地區,與綠色金融相關的制度安排和綠色金融產品已有幾十年的發展歷程,在推動綠色投資對經濟結構轉型和可持續發展方面,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對照國內,雖然在相關領域我們已經有了一些初步探索與實踐,并在推動綠色信貸等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是總體來看,綠色金融體系的建設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從經濟理論上講,綠色金融體系應包括三種機制:一是提高綠色項目的投資回報率;二是降低污染性項目的投資回報率;三是提升企業和消費者的社會責任。對此,《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一書借鑒了大量國際經驗,從機構建設、政策支持、金融基礎設施和法律基礎設施四個層面,提出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初步設想。
第一、機構建設層面是實現綠色投資的組織保障,需要部分中央和地方政府資金參與和相關的體制改革。具體內容包括:建立綠色銀行體系;推廣商業銀行設立生態金融事業部的經驗;推動綠色產業基金的發展;在金磚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絲路基金等國際和對外投資機構中,建立高標準的管理環境風險的制度,推動對外綠色投資。
第二、從政策層面來看,涉及財政和金融政策對綠色金融產品(如綠色貸款、綠色債券和股權融資)的支持,需要財政和金融監管部門的配合與推動。包括健全財政對綠色貸款的高效貼息機制,有序放開財政資金投向、規模和貼息標準的限制;發行綠色債券,在合理確定綠色債券邊界的基礎上,創新金融監管和稅收支持方式,簡化審批流程以提高發行效率;建立股票市場支持綠色產業融資的機制。
第三、支持綠色投資的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大部分可以由金融機構和民間機構(如銀行、評級公司、環交所、證券交易所、券商、基金、NGO等)自發推動,政府和社會應該給予鼓勵和輿論支持。具體內容包括:加快排放(污)權交易市場建設;建立綠色評級體系;改革股票指數構成;建立公益性的環境成本核算系統;建立中國的綠色投資者網絡。相關政府部門以及有較大影響力的投資機構應參與倡議、發起綠色投資者網絡,監督被投資企業承擔環境責任,培育機構投資者的綠色投資能力。
第四、支持綠色金融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亟待完善,包括在環境高風險領域適時出臺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確立銀行的環境法律責任,建立上市公司環保信息披露機制等。這些措施需要立法機構、相關部委和金融機構的配合和推動。
另外,在金融機構層面,應鼓勵銀行業等金融機構創新對環保產業的服務,包括融資支持(包括綠色信貸、綠色金融租賃、節能環保資產證券化)、研究推進能效貸款、碳金融產品、節能減排收益權和排污權質押融資等。
保護生態環境,除了要政策和法律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之外,也需要企業和消費者的社會責任。因此,政府、市場、企業、媒體和學界應該多方合力,需要加大環保理念和知識的宣傳力度,加快綠色投資網絡的建設,強化企業和金融機構的環境信息披露,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承擔環保責任,積極參與,共同努力,為中國綠色金融事業的發展和建設美麗中國提供更多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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