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市場的中心,應該是根據服務企業的水平、產品的多樣性、市場的流動性等指標來確定,通過市場競爭來形成,而非通過行政力量指令給某一個地域”,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董事長陳志祥指出,“湖北有良好的交易基礎,也在積極探索碳金融創新,再加上湖北產業結構的典型性,使得我們有信心去爭取全國碳市場中心。”
湖北試點碳市場運行一年余,正在經歷第一次履約大考。
根據湖北省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做好2014年度企業碳排放履約工作的通知》,湖北共138家控排企業須在7月10日之前,按照經核定的2014年度實際碳排放量,繳還足額的配額和(或)CCER,完成履約。截至7月2日,湖北138家控排企業中已經有25家率先完成了履約,履約總量達331萬噸。
作為全國7個試點中,交易最活躍、碳價最穩定的碳市場,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董事長陳志祥對記者說,“湖北試點在經濟實力、政策資源等方面,在全國試點中都不具優勢,目前做到主要指標居全國第一是很不容易的。”
隨著全國統一碳市建設進入倒計時,“全國碳市場的中心,應該是根據服務企業的水平、產品的多樣性、市場的流動性等指標來確定,通過市場競爭來形成,而非通過行政力量指令給某一個地域”,陳志祥指出,“湖北有良好的交易基礎,也在積極探索碳金融創新,再加上湖北產業結構的典型性,使得我們有信心去爭取全國碳市場中心。”
據陳志祥介紹,湖北碳交所對控排企業的服務目前已經覆蓋到縣一級,接下來,將致力于提供更有效的服務和更便捷化的工具。“我們正在做全國第一個碳交易手機移動客戶端,近期會上市。”
湖北碳市場一年來的運行成效如何?有哪些創新型舉措?在試點走向全國的過程中,又將如何迎接全國碳市場?為此,本刊專訪了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董事長陳志祥。
履約關鍵:企業意識與制度設計
記者:湖北碳市目前的運行情況如何?您對正在進行的首次履約有怎樣的預期,您認為影響履約的關鍵因素在哪幾個方面?
陳志祥:一年來,湖北碳市場交易日趨活躍,流動性較強,交易系統運行持續平穩,控排企業的意識也有所提高,交易中心陸續推出了系列碳金融產品,參與的投資主體也越來越多元化。同時,約束性的總量控制市場體系也確保了今年控排企業總體排放下降目標的實現。
湖北試點在經濟實力、政策資源等方面,在全國試點中都不具優勢,目前做到主要指標居全國第一是很不容易的。
就履約而言,我認為,一方面要看企業對碳減排、碳交易的認識程度,另一方面還要看制度設計是否接地氣,配額分配是否合理。
雖然目前有部分企業對碳交易重視和認識不夠,但通過發改委的督促和溝通,預期整體是沒有問題的。截止到7月2日,湖北138家控排企業中已經有25家企業率先完成了履約,履約總量達331萬噸。
今年有些水泥企業缺口比較大,所以在今年4月份就根據最初的數據核查報告,把配額買足了,但仍然有些企業是存在僥幸心理,還在與政府博弈寄希望于補發配額,甚至不排除某些企業經營狀況不好,破罐子破摔。對于這類企業,湖北省發改委會嚴格按照管理辦法進行處罰,包括黑名單公示、國有企業計入績效考核、不受理節能減排項目申報,2015年碳排放配額雙倍扣除以及罰款等處罰。
記者:您如何評價碳交所這一年來的工作?
陳志祥:不管是放在全國七個試點來看,還是在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的多個平臺來看,湖北碳交所的表現都可以打到90分以上。一方面在交易量和創新上有現實的成績;另外整體表現呈現良好態勢,而不是撐著;第三碳交所團隊成長很快。
金融創新進行時:碳現貨遠期產品
記者:經過一年多的探索,您認為湖北試點有哪些重要的經驗?
陳志祥:從經驗來說,首先,地方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從機構設置可以看出,湖北省發改委專門設置了氣候處,這在全國也是為數不多的。碳交所相當于是行政審批權市場化的載體,把碳排放的行政管控,變成市場化的手段約束,所以相對應的政府部門的力推很重要。
第二,制度設計要接地氣,在交易制度設計,湖北對控排企業的配額發放整體偏緊,可以看到的是,湖北碳市流動性較好,碳價也是最穩定的,一直在20到29元每噸之間波動,整體運行平穩,風險較小;同時投資者入市成本低,可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進來,保證市場的活躍。
第三,我們團隊也在強調,注重金融創新,市場參與者可以把碳資產作為可實現融資的有價值的資產,我們也是一直在鼓勵控排企業在履約之前可以依托碳市場把碳資產盤活,獲得流動性資金用于節能減排投入。
記者:湖北碳市在碳金融創新方面進行不少嘗試,您覺得當下的碳金融創新需要突破的障礙還有哪些?新的一年還會有哪些創新計劃?
陳志祥:我們也在思考碳市場到底對節能減排起到什么作用。我們認為,從目前的碳市場運行情況來看,良好的流動性創造了碳資產的金融屬性,進而衍生出了眾多的碳金融產品,這將為企業帶來額外的現金流,用于支撐企業減排的投入,形成減排創造收益、收益再投入減排的“正循環”。
目前我們希望國家在控制市場風險的前提下,盡可能放松對各類碳金融創新產品的政策限制和管控,激活碳金融市場,打通排放企業碳資產融資通道;同時,希望國家對新興碳金融機構發展,在稅收、審批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對碳金融領域研究給予財政和科研經費支持。
最后在金融創新上,我們正在做碳現貨遠期的產品設計,另外還有系列碳金融產品,會陸續推出。
工作重心:為控排企業服務
記者:全國碳市鋪開后,湖北碳交所如何定位?
陳志祥:全國碳市場的形成,應該是根據服務企業的水平、產品的多樣性、市場的流動性等指標來確定全國中心,是通過市場競爭來形成的,而非通過行政力量指令給某一個地域。湖北一方面有良好的交易基礎,又積極探索碳金融創新,再加上湖北產業結構的典型性,我們有信心去爭取全國碳市場中心。
記者:試點與全國碳市銜接的過程中,湖北碳交所的工作重點是什么?
陳志祥:全國碳市場建設,已經進入倒計時,我們順勢而為,各家也都在努力和爭取成為全國碳交易中心,如果用市場的機制來形成,對湖北比較有利。 接下來我們要做的,一方面做好服務,為迎接建設全國市場,需要不斷提高交易所的服務水平,為控排企業提供更有效的服務,目前我們對控排企業的服務可以覆蓋到縣一級;另一方面如何讓企業交易更便捷化,讓交易的工具更豐富,當下我們正在做全國第一個碳交易手機移動客戶端,近期會上市。同時我們也在按照國家層面的要求,加強周邊非試點省份的交流,為他們提供培訓;最后我們也會繼續做好碳金融產品創新方面的探索。
記者:你認為全國碳市開啟后,活躍碳市場的關鍵要素是什么?
陳志祥:我認為,一是合理的分配制度,兼顧公平性,避免“鞭打快牛”;二是開放的市場主體,增加流動性;三是碳金融創新,拓寬企業減排融資通道,降低履約成本和風險。
非試點準備的三個關鍵點
記者:許多非試點地區到湖北來學習,我們對于非試點地區當下正在進行的準備,一般有哪些建議?哪些比較關鍵?
陳志祥:非試點地區,從目前幾個省的培訓來看,所處的階段基本是和國家的步調一致的。首先,我認為,非試點地區最關心的是將來如何給納入控排的企業做數據核查,以及如何加強企業碳資產方面的管理能力建設。
就我們的經驗來說,首先我們建議企業應該由專門負責能源管理的人員負責碳資產管理。由于一些企業對制度理解不夠,也沒有重視,在初始核查的時候出現了少報和漏報數據的情況,導致分配配額的時候吃了虧。
其次是企業碳交易管理的問題,很多企業沒有專門的碳資產管理的組織架構,導致在決策時靈活性不足。比如一些國有企業,不管買還是賣,如果沒有專門的碳資產管理體系的話,涉及國有資產的買賣,企業審批流程都很慢,很可能獲批示后,碳價已經波動了,又需要重新打一份報告,錯失了交易的最佳時間和市場機遇。
最后,在制度設計上,湖北規定控排企業超出年度排放配額20%或20萬噸的,免費發放政府新增預留配額,排放配額20%或20萬噸被認為是企業購買用于履約的配額或CCER的上限,可以看作是企業最大的違約成本。 對于企業配額非常富余的企業來說,也不能獲利太多,也是20%和20萬噸的控制,我們在制度上通過雙向控制,不讓存在配額缺口的企業承擔太多的壓力。這些規則制度對于履約的影響如何,我們等履約結束后將會做出全面的梳理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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