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家高污染企業本月起實施差別水價用水支出最高增五成,名單參照2014年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實行差別水價所增加的收入,將專項用于水資源保護。
日前,廣東省中山市發布《關于實施差別水價用水企業名單(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本月1日起,對于在2014年度環境信用評價中被認定為紅牌和黃牌的93家高污染企業實施差別水價,其中市政管網用水企業在現行水價基礎上每立方加價20%,同時對名單中自備取水企業水資源費加收50%。
該政策實施后,黃牌企業可隨時申請環保復核,在政府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就可以摘掉黃牌,不再繼續執行差別水價。同時,因實行差別水價所增加的收入,將專項用于水資源保護。
紅黃牌企業用水支出最高增5成
《通知》顯示,自2015年7月1日起,將“2014年度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公布的93家紅、黃牌企業定為第一批實施差別水價的用水企業。對名單中屬于市政管網用水的企業,在現行分類水價的基礎上每立方加價20%,名單中自備取水企業水資源費加收50%。
據中山市發改局價格管理科介紹,目前中山各鎮區市政管網用水企業的用水價格從每立方米1.5元到2.24元不等,水務部門現向自備取水企業收取每立方米0.12元的地表水水資源費。據測算,實施差別水價對污染企業而言,每月平均增加支出約為其總支出的3‰以下,取決于企業用水量占其總支出的權重。政府希望通過依法運用價格杠桿,達到促進企業節能減排,轉型升級的目的。
筆者還了解到,差別水價由供水企業代征收,差別水資源費由市水務局負責征收。差別水價和差別水資源費所增加的收入,納入市級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水源保護等支出。
滾動審核制鼓勵企業及時整改摘牌
差別水價的政策一經公布,便受到企業普遍的關注,尤其是因上一年度被評為紅黃牌而納入首批名單的企業。“昨天就有一家企業前來提交申請,希望可摘掉黃牌,從而避免執行差別水價。”中山市環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長劉智說。
《通知》規定:已列入差別水價的企業,若通過設備更新、技術改造升級等手段達標排放,或主動向減排轉變,經市環保評定并公示不再列入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紅、黃牌企業的,經市環境保護局、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局共同審核并報市政府同意后,則可停止執行差別水價或停止加收50%水資源費。
“目前我們實行的是滾動審核機制,只要黃牌企業通過技術改造、更新設備后感覺可達標,便可隨時提出復核申請,只要通過審核達到污染排放標準,便可以摘掉黃牌,不用再執行差別水價政策。”劉智表示,“紅牌企業需要至少兩次審核,首次整改審核通過后只能先變為黃牌,而根據規定,黃牌企業仍然需要執行差別水價。”
環境信用評級提高企業污染成本
筆者統計發現,在中山首批公布的實施差別水價的企業名單中,家具、電鍍、塑料、五金、電器等行業企業占據大多數,93家企業分布在三角、橫欄、東鳳、板芙等18個鎮區。其中最多的為三角鎮,有17家企業,此外,超過10家企業的還有東鳳和橫欄。
首批名單是根據2014年中山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中的紅黃牌企業而確定,區域分布也與其高度吻合。據悉,對污染企業實行紅黃牌是中山建設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的成果之一,每一年度,環保部門根據各企業的環境行為信用狀況,評價結果分環保誠信、環保可信、環保警示和環保嚴管四個等級,依次以綠牌、藍牌、黃牌和紅牌標示。
除了實行差別水價,企業一旦被評上‘紅牌’或‘黃牌’,對其銀行貸款及商業信用都會產生影響。市環保局會將每一年度的環保信用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示。同時,金融監管機構也會將環保誠信信息納入銀行征信管理系統,限制污染嚴重的“黃牌”和“紅牌”企業貸款。此外,吃了“紅牌”的企業在評優、申請名牌名標等其他信用體系方面也將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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