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經濟處在快速發展期,經濟增長和環境污染之間的矛盾愈加突出,一些地方的工業企業環境污染事件頻發,生態環境保護形勢非常嚴峻,比如重金屬造成的土壤污染,嚴重損害生態環境,危害群眾身體健康。
然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云南省發展相對較慢,截至2015年5月底,云南主要是昆明市開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但可喜的是,今年云南省已明確進一步推進完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開展。
企業投保意愿不高
據了解,由環保部力推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始于2007年,經過8年多的探索,有28個省(區、市)開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涉及重金屬、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電力、醫藥、印染等多個行業。但是,由于企業環境違法成本低,企業的投保意愿不高等諸多因素,目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主要還是依靠政府手段在推行。
縱觀云南省的情況,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還是認識不足,缺乏對環境污染責任的風險管理意識,對于通過購買保險轉嫁或分散風險的方式不熟悉,缺乏強制制度、法律等的約束。因此,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云南省發展相對較慢,截至2015年5月底,云南主要是昆明市開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對此,業內專家指出,環責險推廣之所以緩慢,從企業的角度來說,由于違規成本較低,加之缺乏有效的責任追究制度,企業認為即使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主要由政府埋單,企業僅需承擔較低的民事賠償即可,導致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而從保險公司的角度講,相關法律和制度不健全,尤其是責任認定和定損標準不明確,容易出現糾紛,不少保險公司對可能出現的巨大風險有所顧忌,不同企業的風險狀況也不同,從而在費率制定時存在困難,這就導致產品研發和推廣的“難產”。
今年,《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發揮保險功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其中,推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發展是一個重點。《意見》要求積極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支持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改革。有序推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等環保領域的保險業務發展和產品創新試點工作,逐步擴大覆蓋面,充分利用保險費率杠桿機制引導企業加強污染防治和節能減排工作。
鼓勵創新 擴大試點
“發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可以有效解決環境問題與經濟問題之間的矛盾,穩定社會經濟秩序,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并促使企業提高自身環境風險管理水平,從而提高預防環境事故的能力。”云南省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說道。
記者獲悉,云南省保監局與省環保廳共同起草了《云南省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工作試點方案(建議稿)》,并和環保廳進行了多次溝通交流,正在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前期工作。今年3月,云南省保監局還與省環保廳聯合召開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專題會議,聽取了企業和保險公司的建議。
同時,云南省保監局還與省環保廳組成聯合調研組赴湖南、安徽、無錫三個地區進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專題學習調研,重點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組織推廣、運作模式、風險評估、保險服務等方面取得的成效進行了學習,為云南省下一步試點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云南作為生態大省、旅游大省,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云南時也提出云南要‘努力成為我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云南省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切實保護好云南省生態環境,推進云南省生態文明建設,保監局將積極會同省環保廳等單位推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一方面要借助《云南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的契機,積極爭取將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納入立法進程,在地方法規、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的過程中,適時增加有關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內容。還要爭取盡快出臺《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推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盡快落地。”上述負責人指出,要試點先行,穩步推進。先選擇環境危害大、最易發生污染事故的行業和企業先行先試,購買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后期逐步完善和改進科學合理的產品和配套的服務標準,最終達到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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