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發展綠色經濟已經成為一個重要趨勢和國際潮流。在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矛盾日益突出的情況下,發展綠色經濟不僅可以促進節能減排,而且能夠擴大市場需求,是保護環境與發展經濟的重要結合點,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
發展綠色經濟必須要有以節能環保產業為代表的綠色產業作為支撐,同時,發展綠色經濟也將為以節能環保產業為代表的綠色產業創造巨大的市場空間。2008年,聯合國發出“綠色新政”倡議,將環保產業作為引領綠色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和推動綠色增長的新引擎。我國已將節能環保產業確定為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在目前國際環保市場分工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的背景下,盡快實現我國環保產業由大變強,不僅要立足國情、擴大內需,更要積極開拓國際市場,促進環保企業參與全球經濟競爭,鼓勵我國企業開展跨國經營,擴大環保技術、產品、服務輸出,推動我國環保產業“走出去”。
“走出去”難在哪兒?
多年來,在環境治理和環保政策措施的驅動下,我國的環保產業得到迅猛發展,無論是在產業規模、技術水平還是市場環境等方面都具備了“走出去”的基礎條件。在當今全球環保產業蓬勃發展的大趨勢下,在我國建設“一帶一路”、構建全方位開放格局的大背景下,一批具備實力的環保企業表現出了強烈的“走出去”意愿,并主動開展了相關探索,在咨詢、設計、工程施工、產品配套、設備輸出等多領域多環節,依托大型企業的工程總包項目借船出海,或利用企業所在專業領域的資源和基礎,依靠專有技術單獨“走出去”。
然而,面對陌生的國際環境和激烈的市場競爭,我國環保產業在走向海外的過程中也遇到復雜多樣的問題。筆者就環保產業“走出去”實踐中的困惑和障礙,調研走訪了山東省、云南省和四川省的部分環保企業和園區,發現作為“走出去”主體的環保企業所面臨的問題具有一定的共性,一些環保企業對于“走出去”發展還存有一些顧慮。
一是政策扶植不足。環保產業具有政策需求驅動性、高關聯性、依附性和公益性,自發、獨立走出去的難度較大,需要有效的規范和引導。但目前,我國既沒有專門推動環保技術和產業“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對海外投資的環境行為約束和環境風險管理也為數甚
少,環保技術和產業“走出去”多以點對點、訂單式合作為主,缺乏持續發展的保障機制。
二是核心競爭力有待提高。目前,我國環保產業“走出去”規模偏小,對國民經濟貢獻較低,產業發展層次和結構還不盡合理。相對于發達國家的環保標準和技術研發能力,我國環保企業的科技含量水平還有待提高,尤其是自主創新能力仍需加強,自主知識產權亟待開發。
三是市場信息缺乏。當前,大部分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無力為“走出去”開展全面而深入的調研,對國外行業準入要求、環保產業發展狀況、技術發展水平、市場需求狀況等不了解,不熟悉國外環境保護和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特別是對我國引進再創造的環保技術與產品的知識產權認可度,沒有及時、穩定、可靠的項目來源渠道以獲取有價值的投資信息。對目標國家和地區的社會形態、政治生態以及國外合作公司的誠信情況不了解,導致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力不從心,主動性不夠,無法確定有針對性的合作方式和適宜的合作深度。
四是手續繁雜、成本高。相對于進口項目和國內項目,“走出去”項目的交流運輸程序繁雜,涉及的海關出口手續多,企業對辦理出關手續時在生產標準、設備標準、設備運輸等方面的要求不甚了解,導致企業在執行“走出去”項目的過程中需要與代理公司及業主反復協調,工作量是進口項目的三四倍,項目周期較長。同時,由此帶來的相關手續費、人工費、人員出國費、宣傳材料費等成本費用較高。
五是宣傳推廣渠道少,人才支撐能力弱。目前,不僅國內企業對國外的情況不了解,國外對我國的環保政策、標準、技術和產品也不了解,缺乏有效的平臺進行交流溝通,讓國外了解我國企業的實力、技術優勢和樣板工程。此外,高端國際化人才缺乏,能夠提供法律保障、語言溝通、技術研發支撐服務的專家團隊不足,人才交流與引進的配套政策支持力度不夠,影響了企業“走出去”的持續性和長效性。
“走出去”需要怎么扶上馬?
針對我國環保產業“走出去”的現狀,為突破發展中存在的障礙,筆者認為,需要從以下幾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務。
第一,發揮政府的引導和規范作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調動環保企業“走出去”的積極性。全面研究我國環保產業“走出去”的比較優勢、優先領域、交易模式、目標國別、具體途徑以及政策需求,制定推動環保技術和產業“走出去”的規劃、措施和重點項目實施計劃。加強對海外投資的環境行為約束和環境風險管理,完善對外合作機制,為環保產業借船出海創造條件。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為資金、貨物、人員往來創造更加便利的條件。完善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等相關財稅政策,落實支持環保技術出口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深化綠色信貸、綠色稅收和綠色保險等環境經濟政策,拓寬融資渠道,鼓勵環保企業發行債券或境外上市,靈活應用金融手段和投資杠桿,加大對環保企業“走出去”的金融財稅支持力度。
第二,強化科技創新的支撐作用和企業自身能力建設,提升我國環保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積極引導、推動和參與產學研用合作,鼓勵優秀環保企業建立海外研發基地,加快關鍵核心環保技術和設備的研發、引進、消化、集成和創新。加強環保裝備標準的研究和編制修訂工作,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促進技術轉化為標準、國內標準轉化為國際標準,宣傳推廣中國標準。強化中國標準輸出、標準互認、區域標準共建,組織編制雙邊互認的裝備標準清單,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選派專家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在對外援助中,對能夠認同、接受中國標準的受援國家,給予資金與項目上的傾斜,推動中國標準“走出去”。通過合作、并購、參股等多種形式整合戰略資源,強化技術能力,培養國際化商務、技術專業人才,改變過去低成本競爭的模式,通過自主創新提升環保產業和企業的競爭力,以過硬的環保裝備、產品和服務質量樹立我國環保產業的良好形象。
第三,健全環保產業“走出去”服務體系,構建公共服務平臺。構建政策與信息服務平臺,梳理并發布實時準確的境外市場需求、投資環境、法律法規、產業導向等信息。收集具體項目信息,發布風險提示與預警,加強指導,幫助企業提高“走出去”的主動性。構建宣傳交流平臺,規劃和推進高層次環保產業合作。通過各類雙邊、多邊合作機制以及國際環保產業論壇等形式,構建區域性的環保產業合作網絡,拓展宣傳交流渠道,介紹我國的環保政策和標準,宣傳我國環保進展和成果,展示我國企業的實力、技術優勢和示范工程項目,推動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產品出口,提高我國優勢環保企業的知名度,增進投資合作互信。構建咨詢服務平臺和專家支持團隊,為企業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有針對性的信息、技術咨詢服務,組建產業或企業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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