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正式發布《關于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啟動了建設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工作,并要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從目前的試點城市,逐步推廣到全國范圍。這標志著我國節能減排不再只依靠政府的政策引導,而是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走上了利用資本運作來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新道路。
“我國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特別是近年來持續爆發的大面積霧霾,倒逼民眾環保意識增強,對節能減排的呼聲也日益增高。再加上我國目前已經是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國家,面臨日益嚴峻的資源環境和碳排放約束,啟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工作勢在必行。”中國社會科學院能源經濟研究室主任史丹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通知》提出,2016年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攻堅時期,以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現低碳發展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溫室氣體排放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國家、地方、企業上下聯動、協同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確保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實施碳排放權交易制度。
《通知》還指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階段將涵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重點排放行業,參與主體初步考慮為業務涉及上述重點行業,其在2013年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萬噸標準煤以上(含)的企業法人單位或獨立核算企業單位。
碳排放交易促使企業優勝劣汰
碳排放權在國際上已經交易多年,但相對于我國普通民眾來說還是一個比較陌生的概念。1997年,全球100多個國家因全球變暖簽訂了《京都議定書》,規定了發達國家的減排義務,同時提出了三個靈活的減排機制,碳排放權交易是其中之一。
經過多年發展,到2005年,伴隨著《京都議定書》的正式生效,碳排放權已經成為國際商品,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銀行、私募基金以及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參與其中。近年來,碳排放權交易的衍生品不斷涌現,國際碳排放權交易進入高速發展階段。
“簡單來說,碳排放權交易就是政府每年發放給一個公司一定量的碳排放指標,限制每年只能排放一定數量的二氧化碳,如果該公司節能減排工作到位,這個指標沒用完,剩余的部分可以排放碳排放交易市場上,出售給其它碳排放量超過配額的公司從而取得利潤。”史丹認為,通過碳排放權交易這種市場交易形式可以降低總體碳排放,落實中國政府關于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總體部署,運用市場機制實現我國到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標。
《通知》要求,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碳排放情況進行摸底,在確定擬納入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企業名單的基礎上,對擬納入企業的歷史碳排放進行核算、報告與核查。
史丹告訴本報記者,像《通知》要求的這種大范圍針對企業進行的排查,我國已經在2012年進行過一次。在國家發改委啟動的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中,對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以上,以及有關部門指定的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統計,結果顯示,全國共有17000家左右符合情況,能源消費量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60%以上。
對于碳排放權交易帶給企業的影響,史丹表示,碳排放市場對企業來說是一種全新的生產方式。過去企業的競爭力由成本、價格、品牌、質量來決定,現在又增加了一項節能減排的能力,碳排放量少的企業更具有競爭力。那些碳排放量控制較好的企業可以用剩余的配額來盈利,獲取的利潤反過來還能進一步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的發展。而那些完不成節能減排任務的企業就要增加成本來購進指標,間接降低了生產效率,則不得不接受優勝劣汰的結果。
我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卓有成效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上講話時表示,將建立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實際上,我國于2011年就開始了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2011年10月,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七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并將2013—2015年定為試點階段。
根據國家發改委公布的數據,截至2015年8月底,中國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累計交易地方配額約4024萬噸,成交額約12億元;累計拍賣配額約1664萬噸,成交額約8億元。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所長助理、研究員郭焦鋒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七個試點城市的碳交易額和碳交易總量都低于歐美等發達國家,但仍可認為試點工作是成功的,試點工作積累的寶貴經驗為碳排放交易權市場在全國推廣奠定了基礎。
史丹也認為,試點工作卓有成效。她說,有研究顯示,這七個碳交易試點城市的碳排放量確實有一定減少,政策的整體效果顯著,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相關配套政策亟須完善
2015年9月,中國在中美兩國發表的《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作出承諾,到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為了實踐承諾,《意見》明確提出將此目標作為2016年的主要任務。
基于從現在至2017年只有短短的一年時間,郭焦鋒認為, 要想在2020年達到預定的目標,2017年就必須全面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市場能夠發揮促進和加強作用,再與其它政策配合,可以降低高碳能源的使用,促使能源轉型,“雖然時間比較緊張,但是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此事,相關方面的規則、機制一直在研究推進,因此前景樂觀。”
《通知》還要求,各地方應高度重視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工作,落實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所需的工作經費,爭取安排專項資金,要重點扶持具備技術能力的機構,建立技術支撐隊伍,為制定和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提供技術支持。
我國一直在努力建設支持碳排放權交易的環境。相關配套文件也發布了不少,要推動全國的碳排放交易,目前問題和困難還很多。郭焦鋒表示,最核心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全國的碳排放總量還沒有定;二是分配方式沒有定,初次分配時是采取拍賣的方式還是無償分配明確規定;三是初始分配額沒有定,如果放太多,市場交易的價格比較低,放得少,交易又不活躍;四是碳排放權的性質沒有明確,是否可以在全國范圍內交易需要慎重考慮。
因此,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還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郭焦鋒認為,首先要從法律方面入手,一是分配權利的取得、轉讓、交易規則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二是對整個市場要進行監管,不能炒作碳排放權;三是交易過程中的輔助服務,如評估、鑒定、合同法律方面的服務,要出臺相關的輔助標準。
對于我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將來的發展方向,郭焦鋒建議,希望通過借鑒歐美碳排放交易發達國家的經驗,結合中國特色,探索和完善相關資質和制度,建立一個全球性、真正體現碳排放權價值的現代化的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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