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發改委發布了《關于浙江省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及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報告》提出,2016年浙江要加快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在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嚴控煤炭消費總量同時,繼續推進燃煤清潔高效利用,使清潔煤電占煤電裝機比重達到80%左右。
《報告》對浙江省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了總結。2015年,浙江省積極發展清潔能源,在生態環保領域取得積極進展,共新建改造超低排放燃煤機組26臺,完成節能改造機組容量達558萬千瓦。在新能源領域,新增光伏發電并網150萬千瓦,新增風電裝機31萬千瓦。在節能減排領域,單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完成年度目標,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等排放量較去年減少2萬噸,氮氧化物排放量較去年減少4萬噸,均超額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
據了解,2014年12月,浙江省在全國率先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并希望借此成為國家重要的清潔能源綜合示范基地、清潔能源科技創新基地、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實踐基地。今年1月,浙江省政府還印發了《浙江省創建國家清潔能源師范生行動計劃(2016-2017年)》,對未來兩年浙江省在能源消費、節能減排技術創新等方面的發展提出了總體規劃與目標。
《報告》為加快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做好半山電廠5號煤電機組和蕭山電廠2臺煤電機組關停后的電力保障及電網配套;禁止審批2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城市禁燃區除發電和集中供熱外禁止審批燃煤項目,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并于2016年新增風電機組30萬千瓦,新增光伏發電裝機120萬千瓦。完成100個以上新能源汽車充電站、1萬個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建設。
針對大氣污染問題,《報告》中提出,要根據《行動計劃》要求,于2016年完成省內共計7臺、裝機容量共計1020萬千瓦大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8000臺燃煤鍋(窯)爐,并全面淘汰黃標車,加快城市建成區大氣重污染企業關停搬遷。以G20峰會環境質量保障為契機,確保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PM2.5濃度下降任務。
此外,《報告》對建立健全相關體制機制、加大投資與政策支持等方面也做出了要求,并提出著力推進電力、天然氣等領域的價格機制改革,進一步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和促進節能環保的價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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