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下發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河北省節能減排綜合性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十一五”期間全省節能減排目標任務。 《方案》要求,到2010年,河北省萬元生產總值能耗由2005年的1.96噸標準煤下降到1.57噸標準煤,降低20%左右;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由2005年的77立方米下降到49立方米,降低36%。“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5%,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149.1萬噸減少到127.1萬噸,化學需氧量由2005年的66.1萬噸減少到56.1萬噸;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0%以上,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 省政府在通知中指出,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到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是強化政府責任的指標,必須通過合理配置公共資源,有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確保目標實現。要把節能減排作為當前宏觀調控重點,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堅決遏制耗能高、污染重產業過快增長,堅決壓縮城市形象工程、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規模,切實保證節能減排等工作所需資金的投入。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實行責任目標逐級分解,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強有力的工作格局。要把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企業責任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據悉,根據2006年實際完成情況,省有關部門將細化分解十一五后4年節能減排年度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各級政府、各重點企業,確保其完成與省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在分解各設區市單位GDP能耗指標的基礎上,增加年度能耗總量控制指標,實行單位GDP能耗與能耗總量雙重控制。 來源:河北省發展改革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