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印發《永定區支持煤炭企業轉型發展八條措施》,嚴格落實煤炭去產能政策,在煤炭企業轉型中做好獎補、支持、鼓勵、退還、貼息、擔保、獎勵、幫扶等引導和服務。
該區規定,關閉退出煤礦除享受國家、省、市級規定的獎補政策外,區財政對今年年底前關閉退出的地方煤礦獎補總額按照省級補助標準1∶1配套;煤礦開展土地復墾,優先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或新增耕地指標交易,產生的增減掛鉤指標或新增耕地指標交易資金,扣除相應的成本后,獲得的資金按照90%比率獎勵;鼓勵關閉退出煤炭產能指標納入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掛網交易;對因政策性關閉且已繳納采礦權價款,剩余可采儲量可退還已繳價款,以及采礦權出讓價款和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煤炭企業轉產轉業,所需流動資金貸款由區財政給予貼息兩年;符合融資擔保政策要求的,由永定區永鑫融資擔保公司優先給予辦理融資擔保,擔保額度不超過500萬元。
同時,永定區還實施新辦企業獎勵,鼓勵煤炭企業轉產轉業、投資廠房、采購生產性設備,兼并重組工作過程中永定區財政所得稅收全部用于企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煤炭企業在工業園區新建或購買標準廠房每平方米給予100元補助,三年內新購成套生產性設備,按設備價格5%的比率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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