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今后,耗能企業每年節約一定數量的能源,將會享受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雙重獎金。昨天(12月25日),天津市召開了由經信委和財政局共同舉辦的“天津市合同能源管理推動會”,記者了解到,現在開始至明年六月份,國家財政和地方財政共投入財政補貼一個億,用于獎勵天津市那些節能改造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天津市節能協會有關人士介紹,“合同能源管理”是發達國家普遍推行的、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的服務機制。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
2009年,全國節能服務公司達502家,完成總產值580多億元,形成年節能能力1350萬噸標準煤,對推動節能改造、減少能源消耗、增加社會就業發揮了積極作用。今年國家加大財政力度,獎勵節能項目,天津市總共投入一個億,到明年6月份,天津市將完成34萬噸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財政獎勵支持的對象、范圍和條件
天津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分析,財政獎勵支持的對象是實施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支持范圍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以及公共機構節能改造項目;支持條件是節能服務公司投資額在70%以上,而且實施項目必須是耗能計量裝備非常完備,便于耗能統計。單個項目的年節能量在10000噸標準煤以下,100噸標準煤以上(含),其中工業項目的年節能量在500噸標準煤以上;獎勵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天津財政共同擔負,其中,中央財政獎勵標準為240元/噸標準煤,天津市獎勵標準為60元/噸標準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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