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力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扎實推進收尾工作,確保重組整合任務的圓滿完成。截至今年上半年,該省批準開工建設項目222個。為了保證煤礦依規建設依法有序推進,預防腐敗行為發生,近日山西省紀委、省監察廳和省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斗爭領導組辦公室制定出臺了《關于煤礦建設改造若干紀律規定》,圍繞行政審批、評價認證、資金使用、施工安全、物資采購、招標管理等煤礦建設改造的關鍵環節,明確提出了9條禁止性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要依據黨紀處分條例和有關違反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按照新出臺的規定,禁止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煤礦建設項目,不得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違規辦理審批、核準、評價、認證、驗收等事項。禁止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煤礦建設審批程序和規定,不嚴格執行相關技術標準和要求,或者拖延審批時限、進行暗箱操作。禁止煤礦企業違反決策程序和規定,不履行或不嚴格履行煤礦建設和土地審批手續先建后批、邊建邊批,或者擅自變更已批復審批事項。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截留、侵占、挪用或變相挪用煤礦建設改造資金。禁止在煤礦建設中違反規定隨意擠占或減少安全投入,或者違反安全施工程序和操作規程趕工期、搶進度不落實現場施工監理制度。禁止違反法律法規對煤礦建設工程、重大設備采購項目不招標,或者采取化整為零等其他任何名義規避招標。禁止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違規干預煤礦建設的物資采購和資金安排使用。禁止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違規介紹中介組織參與煤礦建設。禁止中介機構在煤礦建設中虛假評估、違規認證,或者惡意串通獲取非法利益。
截至目前,山西重組整合煤礦企業正式協議簽訂率、主體接管到位率100%;采礦許可證換證率99.13%。
截至6月底,全省累計批準開工建設項目546個,占應開工建設礦井的80%以上,建設規模54290萬噸/年。對列入關閉礦井計劃的1504處礦井,除批準30處礦井過渡期生產到9月底外,到今年6月底已關閉1466處,基本完成了全省關閉淘汰落后小煤礦任務,淘汰落后產能2.5億噸。對30座進行過渡期生產礦井,嚴格采取了“只回采、不掘進”措施,并逐礦核定下井人數,嚴禁超定員、超能力、超強度的生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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