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水利部近日聯合印發《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2011-2012年安排中央補助資金支持浙江、重慶開展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全面試點,湖北、湖南、廣西、陜西開展部分試點。
據統計,全國農村水電站1995年前建成或達到報廢條件的有5700多座、近800萬千瓦。受當時技術水平和經濟條件的制約,早期建設的農村水電站設備設施老化,能效逐年衰減,不僅大量浪費水能資源,影響河流生態環境,還帶來不少安全隱患。為提高水能資源利用效率,保障農村用電需要,促進農村水電持續有序發展,中央財政決定從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對增效擴容改造予以支持。
根據兩部門聯合批復的6省(區、市)試點實施方案,此次試點項目共620個,改造前裝機容量88.1萬千瓦、前3年平均年發電量27.5億千瓦時,改造后裝機容量將達到110.2萬千瓦、年發電量達到39.1億千瓦時,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分別增加25.1%和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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