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對這項改革理解有誤。發改委的本意,不是定價權的完全下發,僅僅是發布權。機制還在,調不調價、調多少,還是隨行就市、機制說了算。”中石油價格商情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獲悉,在三大石油公司自行調價方案外,有關各方還提出了引進獨立第三方代為發布調價令的折中方案。
實際上,定價權甚至僅僅是發布權,都是一個“燙手山芋”。每一次調價均遭到了較大輿論壓力。雖然發改委一再做出解釋,但外界對油價調整的質疑聲從未停止。
比如,今年4月7日進行了一次調價后,國際油價震蕩走高,國內油價始終按兵不動;但9月初,受歐債危機沖擊國際油價大跌,按照業內計算跌幅早已超過4%的調價臨界值,但調價令直至10月8日才發出。
發改委對此解釋稱:從國內市場看,為減緩國際油價上漲對國內市場的影響,國家綜合考慮了國內經濟形勢、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對成品油價格進行了適當調控。
現行調價機制的執行中確有調價滯后、反應緩慢的瑕疵,其核心在于定價機制界定不清、人為因素過多。比如規定滿足“22+4%”的調價條件后,“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一個“可”字,留下了自由裁量空間。
“機制執行不到位是個問題,新改革需要做出修正。是請第三方發布調價令,還是幾大石油公司自行調價,都不重要。機制本身更重要,制定出合理的機制并執行到位,定價就會更多地得到市場接受。”林伯強說。
林伯強進一步表示,現行機制還存在規則模糊、計算方式不透明的問題,比如移動平均價的計算、三大掛靠油種各自所占比重等等。若改由第三方代為發布調價令,這些機制細節都需要透明以接受監督。
國際化誤區?
在成品油價改征途中,市場化、國際化一直是最大趨勢。
中國的成品油價改,肇始于1998年中石油、中石化兩大集團的重組。此前,國內油價全由政府定價,調價一次則長期不變。
1998年6月,原國家計委推出了參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相應確定國內油價的改革方案,油價嘗試初步與國際接軌。
2001年10月,國家發改委對接軌辦法做出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市場價格,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當國際油價上下波動幅度在5%-8%的范圍內時,保持油價不變;超過這一范圍時,由國家發改委調整零售基準價。
2008年底,結合公路收費改革和燃油稅改革,成品油價改再度邁步。改革的亮點是提出了“22天+4%”的調價公式。相比以往方案,調價規則進一步被明確,接軌國際程度也更緊密。
在業內人士看來,2008年新機制實行三年來,成績值得肯定:“此前,國際國內油價倒掛曾高達1000元/噸以上;在現行機制下,油價倒掛問題基本理順,石油巨頭意見頗大的煉廠虧損難題有所緩解”。
從目前各方消息看,新價改將會在接軌國際的道路上更進一步。
但亦有一些業內人士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指出,更加接軌國際、更加市場化本身沒有錯,“但在國內石油產業壟斷格局未變之下,強求油價過于接軌國際則很可能是在走向一個誤區”。
“國際油價,本身就存在很多非市場因素。比如資本投機炒作的存在、國際政治形勢的變動等。什么樣的油價是一個好的油價?并不是說接軌國際越緊密就越好,這是社會上的一個很大誤區。”咨詢機構易貿集團的副總裁鐘健說。
在現行機制中,政策制定的本意是在國際油價波動和國內市場間樹立一道“防火墻”,即對“22天+4%”調價公式的必要非充分條件的限定,調價權掌控在國家發改委手中。
根據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的資料:2008年價改以來,國內成品油價格進行了16次調整,其中十升六降。若參照國際油價,國內成品油價格應提高70%以上,但實際僅上調了50%左右。
政策制定的這一考量,未能得到社會充分理解,市場經常指責調價是“漲多跌少”、“漲快跌慢”;中石油、中石化則叫苦國內油價調整不到位、煉廠虧損嚴重。
但是,如果新政策響應呼聲、徹底實現接軌國際,價改將會因邁步過大而很易走向誤區。
“國內油價太低不行,中國是出口大國,太低是拿國內油價補貼外國;完全接軌國際,太高了顯然也不合理,應該比西方大多數國家要便宜一些。”鐘健認為,“在接軌國際的大方向上建立一道防火墻,應該有適應國情的中國油價”。
當前,國際油價止跌后回升迅猛,成品油調價窗口有可能在近期再度打開。調還是不調,又將成為政府主管部門需要思量的難題。
新改革如何有效化解這一困境,制定出各方認可的中國油價,業界也在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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