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幾天,2021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即將在太原召開,會議期間,大型煤炭企業將與下游用戶簽訂中長期合同。中國煤炭運銷協會副理事長馮雨預計,此次煤炭簽約總量將達到10億噸以上。2020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量達到了9.1億噸,比2019年增加了5000萬噸。
為了減小煤炭價格短期劇烈波動對電煤市場的沖擊,2016年11月30日,國家發改委、國務院國資委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保障煤炭中長期合同履行的意見》,要求“積極推進煤炭中長期購銷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數據顯示,自2017年執行煤炭中長期合同以來,煤炭市場上約75%的交易量為大型煤企簽訂的中長協,剩下25%的交易量為現貨交易,以散貨、短期合同的形式為主。
從近年來煤炭市場運行看,煤炭中長期合同及“基礎價+浮動價”定價機制確實為保障煤炭市場平穩健康運行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的疫情本來是一個很大的變量,但其對市場的沖擊很大程度上被煤炭中長期合同所消解。在市場供需出現大幅波動時,長協煤真正發揮了“壓艙石”的作用。
作為唇齒相依、關系緊密的上下游產業,我國的煤炭和電力行業的關系長期以來并不和諧。當煤炭價格上漲的時候,煤炭行業不斷提高價格,擠壓電力行業的利潤空間;反之,當煤炭價格不斷下行的時候,電力行業又拼命壓價,擠壓煤炭行業的利潤空間。這么多年來,煤電“頂牛”時有發生,一直沒有建立起一個穩定和諧的相互關系。
再看美國、加拿大和日本等國家,煤電關系的基本模式也是以長期合同為主。近年來隨著國際煤炭價格大幅度上漲,這些國家主要是通過燃料調整條款(煤電聯動),將發電燃料成本傳遞給終端消費者。雖然各國煤電關系的模式不盡相同,但是煤炭長期合同顯然有益于穩定煤電關系。
其實,我國并不是在幾年才有煤炭中長期合同,自從1994年政府嘗試放開煤炭價格管控后,為了解決煤電之間的爭端,也鼓勵雙方簽訂煤炭中長期合同,但是履約率一直比較低。分析起來,除了價格因素、契約精神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運輸制約。
“十三五”時期,我國交通運輸行業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到“十三五”期末,預計鐵路運營總里程14.6萬公里,高鐵運營里程大約3.8萬公里。得力于交通運輸行業的快速發展,“十三五”期間,我國煤炭運輸通道遠未達到滿負荷運轉,依靠國內三大運煤鐵路、七大運煤港口以及浩吉線,能夠滿足下游用煤需求。
有關部門根據今年前10個月的運輸情況預測,今年秦皇島港富余2000萬噸至3000萬噸運輸能力,京唐三港和曹妃甸港四港合計富余1.2億噸至1.5億噸運輸能力。鐵路方面,除“神朔黃至黃驊港”運輸通道運量接近理想狀態外,大秦線、蒙冀線運量遠未達到滿負荷運行,加上尚未發揮主力的浩吉線,我國鐵路具備繼續大幅增加運量的能力。
當然,分析煤炭市場的平穩運行,不能脫離煤炭行業和電力行業所處的環境,只看煤炭中長協發揮的效用。
“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推進期,其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一輪電改、國企改革等重大改革,對煤炭行業、電力行業(尤其是煤電行業)營商環境、經營業績、體制機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經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到2019年底,我國煤炭去產能10億噸任務已完成,煤礦減少到5800處,平均年產能提高到92萬噸。同時,為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國家采取了一系列舉措,共淘汰煤電裝機3500萬千瓦,停緩建1.5億千瓦,合計1.85億千瓦,確保2020年完成“煤電裝機控制在11億千瓦內,占比降至55%”的目標。2015年開始的新一輪電改,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發電企業,促使發電企業由單純生產型向綜合能源供應商轉型。
還有不斷深入推進的煤電聯營。2016年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煤電聯營的知指導意見》,2018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深入推進煤電聯營促進產業升級的補充通知》,都旨在鼓勵煤炭企業建設坑口電廠、發電企業建設煤礦,特別鼓勵煤炭和發電企業投資建設煤電一體化項目,以及煤炭和發電企業相互參股、換股等多種形式發展煤電聯營。
最受人矚目的煤電聯營是,2017年由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合并重組而成的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此次國家能投的組建,將在一定程度上為理順煤電關系提供一種可以借鑒的參考。
從當前的情況來看,煤炭與電力(尤其是煤電)兩個行業,面對的挑戰都不小,進一步轉型升級的壓力都很大。當其實唇齒相依的兩個行業用心平氣和代替“頂牛”,無論如何都是件好事。“十四五”的煤與電,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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