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吉林省發改委近日發布3個風電項目變更批復,分別為:
大安市增量配電區域分散式風電項目風電機組機型變更為單機容量4000千瓦風電機組3臺,總建設容量1.2萬千瓦保持不變;
長嶺縣龍鳳湖20萬千瓦風電制氫示范項目風電場部分機型調整為16臺單機1.5MW、2臺單機2.5MW、57臺單機3MW風機,總建設容量20萬千瓦保持不變;
吉林華電大安海坨鄉A50MW風電項目機型變更為單機4MW風機12臺、單機2MW風機1臺,總建設容量5萬千瓦保持不變。
原文如下:
吉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大安市增量配電區域分散式風電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吉發改審批〔2021〕76號
大安市發展改革局:
《關于大安市增量配電區域分散式風電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大發改產業字[2021]17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2021年1月8日,我委以吉發改審批[2021]2號文件批復了大安市增量配電區域分散式風電項目,項目代碼為2020-220882-
44-02-017040,項目法人單位為吉林省冠麒配售電有限公司,建設容量1.2萬千瓦,安裝單機容量3000千瓦風電機組4臺。項目在招標過程中,因原設計的機型設備供貨周期無法滿足項目建設進度,導致項目進展遲緩。
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本著節約利用土地資源、提高風資源利用效率的原則,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依你局申請,同意大安市增量配電區域分散式風電項目風電機組機型變更為單機容量4000千瓦風電機組3臺,總建設容量1.2萬千瓦保持不變。
請各相關部門予以支持辦理土地等手續。請大安市發展改革局積極協調并配合項目法人單位完善各項手續辦理,加快推進項目實施,盡快并網投運;督促項目法人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委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開。
吉林省發展改革委
2021年4月6日
吉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長嶺縣龍鳳湖20萬千瓦風電制氫示范項目風電場部分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吉發改審批〔2021〕77號
長嶺縣發展改革局:
《關于長嶺縣龍鳳湖20萬千瓦風電制氫示范項目核準文件內容變更的請示》(長發改發[2021]18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2015年5月8日,我委以吉發改審批[2015]146號文件批復了長嶺縣龍鳳湖20萬千瓦風電制氫示范項目風電場部分,項目代碼2019-220722-44-02-006873,建設容量20萬千瓦,安裝單機容量1500千瓦風電機組133臺。2016年7月26日,我委以吉發改協調函[2016]98號文件同意長嶺縣龍鳳湖20萬千瓦風電制氫示范項目風電場部分分兩期建設,一期建設規模49.5兆瓦,二期建設規模150.5兆瓦。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因受國家風電產業政策影響暫停建設。為繼續推進項目建設,2019年7月18日,我委以吉發改審批[2019]177號文件批復了長嶺縣龍鳳湖20萬千瓦風電制氫示范項目風電場部分風電機組機型變更,變更后風電機組機型為二期50臺單機容量3000千瓦機組,一期33臺單機容量1500千瓦風電機組機型保持不變。
現由于長嶺縣實施土地整改治理,原設計部分機位點不再滿足用地要求。為保障該示范項目盡早實現全容量投產,本著節約利用土地資源,提高風資源利用效率的原則,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同意長嶺縣龍鳳湖20萬千瓦風電制氫示范項目風電場部分風電機組機型調整為16臺單機容量1500千瓦、2臺單機容量2500千瓦、57臺單機容量3000千瓦風電機組,總建設容量20萬千瓦保持不變。
請各相關部門予以支持辦理土地等手續。請長嶺縣發展改革局積極協調并配合項目法人單位完善各項手續辦理,加快推進項目實施,盡快并網投運;督促項目法人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委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開。
吉林省發展改革委
2021年4月12日
吉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吉林華電大安海坨鄉A50MW風電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吉發改審批〔2021〕78號
大安市發展改革局:
《關于吉林華電大安海坨鄉A50MW風電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大發改產業字[2021]26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2021年1月15日,我委以吉發改審批[2021]6號文件批復了吉林華電大安海坨鄉A50MW風電項目,項目代碼為2020-220882-44-02-016638,項目法人單位為華電吉林大安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建設容量5萬千瓦,安裝單機容量3200千瓦風電機組15臺、單機容量2000千瓦風電機組1臺。項目在招標過程中,因原設計的機型設備供貨周期無法滿足項目建設進度,導致項目進展遲緩。
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本著節約利用土地資源、提高風資源利用效率的原則,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依你局申請,同意吉林華電大安海坨鄉A50MW風電項目風電機組機型變更為單機容量4000千瓦風電機組12臺、單機容量2000千瓦風電機組1臺,總建設容量5萬千瓦保持不變。
請各相關部門予以支持辦理土地等手續。請大安市發展改革局積極協調并配合項目法人單位完善各項手續辦理,加快推進項目實施,盡快并網投運;督促項目法人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委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開。
吉林省發展改革委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