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磴口縣發改委啟動了2021年集中式光伏基地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規模共計1.8GW。
根據相關公告,本次申報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基地化、規模化、一體化、產業化開發原則,須符合《黃河流域巴彥淖爾市磴口縣光伏+沙產業生態協同發展創新示范基地規劃》,按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運維、統一布局、有序開展、計劃實施。優先支持在磴口縣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同促進磴口縣綠色轉型發展的新能源綜合開發企業。
本次申報集中式光伏基地項目規模為180萬千瓦,分為18個項目,其中10萬千瓦項目16個,15萬千瓦項目1個,5萬千瓦項目1個。
申報企業于2021年9月12日-2021年9月13日中午12:00之前到發改委能源辦報名,并領取相關資料,逾期不再受理。
具體文件見下:
巴彥淖爾市磴口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1年集中式光伏基地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宜的公告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1〕574號)和《巴彥淖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巴發改能源發〔2021〕431號)要求,結合磴口縣發展要求,各企業在執行以上通知的基礎上,按以下要求參與報名。
一、開發原則
申報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基地化、規模化、一體化、產業化開發原則,須符合我縣《黃河流域巴彥淖爾市磴口縣光伏+沙產業生態協同發展創新示范基地規劃》,按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運維、統一布局、有序開展、計劃實施。優先支持在磴口縣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同促進磴口縣綠色轉型發展的新能源綜合開發企業。
本次申報集中式光伏基地項目規模為180萬千瓦,分為18個項目,其中10萬千瓦項目16個,15萬千瓦項目1個,5萬千瓦項目1個。
二、報名時間
請各企業于2021年9月12日-2021年9月13日中午12:00之前到我委能源辦(磴口縣黨政辦公大樓609辦公室)報名,并領取相關資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條件
具體申報條件、流程、材料組件要求及未盡事宜按照報名申領材料內《磴口縣2021年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優選申報企業須知》有關規定辦理。
我委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委托第三方進行統一評審后上報巴彥淖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桂明 0478-4219852 15148897767
附件:《磴口縣2021年集中式光伏基地項目優選申報企業須知》
磴口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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